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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组织2026年度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5-07 15:21

信息来源:

驻马店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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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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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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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教育局办公室

关于组织2026年度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立项、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局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相关文件精神,切实推进我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充分调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科研的积极性,形成严谨、勤奋、求真、务实的学术风气,建设一支品德好、业务精、科研能力强的研究型教师队伍,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基础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现将2026年度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结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推进基础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着力培育高水平、有特色的基础教育教学成果,突出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发挥教育科研对教育教学的引领和促进作用。

(二)基本原则

1.突出育人导向。研究项目必须符合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体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时代精神,遵循学生身心发展和教育教学规律,着力发展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注重问题解决。研究项目必须围绕当前基础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和面临的未来挑战,创造性提出问题解决的科学思路、方法和措施,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效果显著,能够在一定范围内产生积极影响。

3.推进理论创新。研究项目应基于科学依据和严谨学理,着力提出自己的理论主张或完善已有理论,力争在教育教学改革实践的某一方面有所突破,在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一定影响,在理论研究和实践检验的基础上,使问题得到有效破解。

二、立项申报工作

(一)范围内容

2026年度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对象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及各级基础教育教研机构从事基础教育教学研究的人员。申报课题应重点围绕基础教育教学中“课堂教学改革、作业管理、质量评价、阅读与写字、幼小衔接、双减政策的落实、新教材的实施、育人方式改革、教师命题能力提升、拔尖创新人才贯通式培养、数智教研”等重点问题深入研究。注重科学性、方向性、针对性、前瞻性、原创性、实践性、普适性。深入研究各学科课程标准,探索教育和教学的基本思路和规律,引领教学改革与发展。倡导开展区域性的教育教学和育人方式改革探索,引导教师关注体现学科本质的教学改革实践。选题务必立足课堂和教学,坚持“真、小、实”,鼓励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发现问题,通过课题研究解决问题,服务教学实践,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课题名称拟题应简洁明了。课题名称能反映研究的切入点、内容和方向,字数一般不超过20字,一般不用副标题。

(二)组织管理

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采用“自愿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的方式。各县区基础教研部门和局直各学校负责组织县区内各学校和相关单位申报课题的初审工作,局直中小学幼儿园的课题由所在单位审核,择优推荐。市教育课程与教学发展中心从评审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报课题进行集中评审并公布批准立项的课题。

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的立项、结项等管理工作由市教育课程与教学发展中心组织实施。各县区基础教研部门和局直各学校教科室(教务处)具体负责项目的过程管理和组织协调。

(三)立项申报要求

课题实行主持人负责制。本年度立项课题研究周期为1-2年。为扩大参与面,近两年(2024年度、2025年度)已有立项的主持人原则上不得再申报主持新的课题。

每个课题主持人限1人。主持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正在从事基础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须至少主持并完成过县级以上课题或参与完成过市级以上课题或在CN刊物上发表过论文。除主持人外参与的前两名课题主要成员须参与过县级以上课题1项或在CN刊物上发表过1篇论文或在市教育局、市教育课程与教学发展中心组织的论文评选中获得过二等奖以上的论文。含主持人在内的课题组前三名须提交结项证书及专家鉴定意见及论文复印件(附结题证书和专家鉴定意见或期刊封面、版权页及正文复印件或论文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课题组主要成员限5人以内(不包括主持人),同一人最多可同时参加两项研究,成员应由课改意识和专业能力强、乐于课题研究工作的教师或教研员组成。

不符合上述资格要求者,其申报不予受理。

(四)立项交送材料

1.立项申报书

2.符合课题组成员前3名条件的佐证材料

3.立项申报书中的课题设计论证内容的查重报告

各县区、局直各单位、教研名家工作室、名班主任工作室要按分配的名额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市教育课程与教学发展中心将组织专家评委进行评审,对课题组成员的条件进行审核,对申报课题内容进行评审,确定批准立项或不予立项。

三、结项申报工作

(一)材料报送要求

课题结项应提交规范完整的研究材料,分别为:

1.结项鉴定审批书(一式3份,双面打印,单独装订)

2.研究报告(一式3份,双面打印,单独装订)

3.过程性材料(1份,装订成册)

(1)立项通知书复印件

(2)已获市批准的变更申请审批表复印件(如无变更,可忽略此项)

(3)立项申报书

(4)开题报告

(5)中期报告

(6)在研究周期内,课题组成员获得的与本课题研究有关的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无获奖,可忽略此项)

(7)其他材料,如调查问卷及报告、研究论文、校本课程、典型课例、学生作品及获奖证书、活动照片、音像U盘、媒体报道及被决策部门采纳等证明材料。详细整理要求参照《驻马店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结项课题材料装订清单》(附件6)。以上材料装入一个档案袋内,袋外粘贴1张结项鉴定审批书封面,以便确认信息。

(8)结项研究报告内容的查重报告。

(二)结项项目要求

申报结项的课题必须是经市教育课程与教学发展中心批准立项的驻马店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研究达到预期目的,取得了预期成果;研究过程科学、规范,记录翔实、完整;研究期满,符合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

申报结项的课题当年未通过结项鉴定的,可按程序申请延期一年结项。连续两年不能通过结项鉴定或自行终止的项目,将予以撤销。

三、查重要求

课题研究要坚守诚信原则,反对学术不端,禁止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根据国家对学术不端行为管理的相关要求,本次评审工作将引入文本相似性检测(查重)和人工智能生成性内容监测。相关立项申报书的《课题设计论证》内容和结项研究报告内容均须提供查重报告。

四、材料报送要求

县区基础教研部门和局直各单位负责本区域内立项、结项的审核、汇总、报送。审核、汇总后立项和结项需提交以下材料:申报人无违法、违规、违纪证明,公示情况、推荐报告和《驻马店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结项)申报汇总表》(见附件8)加盖单位公章一式3份。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一并报送至市教育课程与教学发展中心课题管理办公室,各学科立项、结项纸质材料报送至各学科教研员处。立项(结项)申报汇总电子版以EXCEL发送指定邮箱。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课题立项和结项不收取任何费用。

地址:驻马店市驿城区泰山路广泰大厦8楼810室

联系人:王青平  联系电话:2689902

电子邮箱:zmdskt@163.com

附件:1.驻马店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

2.驻马店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开题报告书

3.驻马店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中期报告

4.驻马店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项鉴定审批书

5.驻马店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研究报告文本格式

6.驻马店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项材料装订清单

7.驻马店市2026年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指标配额

8.驻马店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结项)申报汇总表

9.驻马店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审批表

10.驻马店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变更汇总表



驻马店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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