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8-05-07 16:20
信息来源:
市教育局
《驻马店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联合办学实施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随着我市城镇化进程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学龄人口不断增多,但学校建设相对滞后,造成“大班额”问题较为严重。同时,城区学校之间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的差距也导致“择校热”问题突显,不仅有违教育公平,不利于素质教育实施,更严重影响了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的实现。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意见》(豫政〔2011〕26号)精神,加快促进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解决“大班额”“择校热”两大难题,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2018年春季,在深入调研和广泛论证的基础上,市教体局制定出台了《驻马店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联合办学实施方案(试行)》。本方案自2018年5月7日起施行。
二、政策解读
(一)总体目标
问:联合办学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自2018年起,通过实施联合办学,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学校管理水平、教师队伍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高,校际发展差距明显缩小,办学水平不断趋于均衡。到2018年底,市区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国家验收;到2020年,基本消除“择校”和“大班额”现象,市区及周边农村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优质化、均衡化水平明显提高。
(二)实施步骤
问:联合办学工作如何分步推进?
答:按照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具体安排如下:
2018年秋季学期:市中心城区有不少于20% 的义务教育学校参与联合办学;
2019年秋季学期:市中心城区60% 的义务教育学校参与联合办学;
2020年秋季学期:市区及两区所辖有条件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参与联合办学。
问:其他各县是否也要开展联合办学?
答:是的。自2018年秋季学期起,其他各县都要参照本方案有关精神,按照 “属地管理、以县为主” 的原则,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步骤,细化工作措施,落实目标责任,确保到2020年秋季学期,全市城乡具备条件的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参与联合办学。
(三)办学模式
问:联合办学主要采取哪些模式?
答:主要采取以下两种模式:
模式一:教育集团
教育集团是一体化管理的组织形式,由市或两区教体局指定的某所学校为牵头学校,联合2至3所成员学校组成。市直学校牵头的教育集团各校法人地位和行政隶属关系不变,其他教育集团由两区自主决定。牵头学校每年派出不低于成员学校起始年级30% 的专任教师(含半数的骨干教师)到成员学校进行交流,同时派出一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到成员学校主抓教育教学。各成员学校派出相应数量的专任教师到集团牵头学校交流,3年为一周期。集团设校务管理委员会,由总校长(牵头学校校长)、副总校长(各成员学校校长)等人员组成,负责集团的日常管理。各校增挂 “甲学校教育集团××校区” 校牌。
模式二:一校多区
由市或两区教体局指定的甲学校牵头,联合2至3所成员学校(含新建校区)组成。以甲学校为主导,各成员学校参与,建立联席办公会议制度。甲学校每年派出不低于成员学校起始年级30% 的专任教师(含半数的骨干教师)到成员学校进行交流,3年为一周期。
校际之间实行 “一个统筹、两个交流、三个共享、四个统一” :
一个统筹:整体工作由联席办公会议统一研究,统筹安排;
两个交流:各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和教师都要根据工作需要实行交流或轮岗;
三个共享:实行管理模式、教学资源和教研成果的共享;
四个统一:统一管理制度、统一教学计划和进度、统一科研活动(包括教研、科研、作课、考试及开展艺术节、运动会等活动)、统一质量考核(包括管理水平、教学水平、师资培训、教育管理、教学质量等)。
各成员学校增挂 “甲学校××校区” 校牌。
(四)阶段安排
问:联合办学工作分为哪几个阶段?
答:分为四个阶段:
1. 宣传发动(4月) :通过电视、报纸和“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让社会和群众深入了解并积极支持联合办学工作;
2. 意向报批(5—6月) :学校之间自主联系,确定联合办学模式,将联办意向及具体方案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3. 模式确立(7月) :由联合办学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4. 组织实施(8—9月) :正式实施,由市教体局及两区教体局负责组织,有关学校具体实施。
(五)保障措施
问:如何确保联合办学工作顺利实施?
答:主要采取以下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市教体局会同两区教体局成立联合办学工作领导小组,对联合办学各项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两区教体局及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二是健全规章制度。 以牵头学校为主,会同成员学校共同研究制定具体详尽、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涉及学区调整、学生分流等事项时,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做好学生家长的思想工作,制定工作预案,确保平稳推进。
三是强化协作机制。 教育人事、师训、教研和督导等相关科(股)室及职能部门要根据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办法,做好配套衔接。人事部门要建立人员交流工作的激励与考核机制,落实相关待遇;师训部门要加大对联办学校校长和教师的培训力度;教研部门要科学统筹课程改革,加强业务指导;督导部门要定期开展督导检查。
四是严格执纪问责。 对符合交流条件、无正当理由拒绝参与交流的校长和教师,取消年度评先评优晋职资格。对思想消极、措施不力,或工作出现严重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部门及人员,将进行严肃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