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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教育局 关于校外培训机构监管问题的解读
发布人:  信息来源:  日期:2022-08-10  打印本文  

驻马店市教育局

关于校外培训机构监管问题的解读

 

1.2022年春季学期以来,因受疫情影响,学科类校外教育培训啥时间能够正常开门营业?

自3月份以来,全省新一轮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根据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市疫情防控专班下发了暂停线下校外培训活动的通知。3月17日,要求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线下活动一律暂停,开班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并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排查,对未按要求暂停的培训机构,一律从严处罚。从关停到现在,随着全市疫情防控形势的常态化落实,5月23日,我省郑州市教育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体育局和科技局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全市校外培训机构有序恢复线下培训的通知》,日前,为稳妥推动全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复课开工,根据驻马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系统工作专班办公室工作要求,结合外市经验,制定了《驻马店市学科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复课工作实施方案》,按照相关条件,落实相关要求,实行闭环管理,提高精准防控水平,在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前提下,由教育、卫生健康、文化旅游和科技四部门不久将会联合发文,规范有序恢复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复课。

2.随着“双减”政策实施,中心城区还有哪些学科类培训机构证照齐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可以参加培训?针对上级要求,有哪些具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双减”政策落地落细,自去年以来,建立“双减”责任机制,汇聚工作合力,加强学科类培训机构常态化监管。全市原有321所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到28家,截止2021年12月31日,根据申办情况,中心城区原有取得证照的115家学科类培训机构全部注销,也就是说目前,没有一家机构为学科类合法机构,请家长们着眼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不要盲目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

但是,结合县区实际,极个别培训机构,无视有关规定,擅自开班进行“一对一”等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各属地县区要充分发挥社区综合管理功能,把排查工作纳入网格化综合治理体系,对一些培训机构顶风违规培训的行为要绝不姑息,第一时间予以严肃查处。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县区、部门、学校及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同时,按照“双减”要求,一要落实控制培训时间。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线下培训时间不得晚于20点30分,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二严格培训收费监管。由市政府发改部门制定收费表准,通过银行托管、风险储备金、设立费专用账户等方式,建立培训机构资金预警通报机制,保学科类培训机构规范运营,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3.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省政府文件如何划分部门管理职责的?

2021年10月5日,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措施〉的通知》要求,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遵循全面覆盖、源头规范,属地管理,协同治理的原则,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由省体育、文化和旅游、科技等部门分类制定设置标准、进行前置审批。教育部门负责中小学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得管理;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文化艺术培训部门的管理;体育部门负责体育培训机构的管理;科技部门负责科普知识培训的管理。目前,各部门积极与县区相关部门协调,坚持属地负责工作机制,全面摸排信息登记,为审批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中职生实习有关问题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高度重视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工作,多次下发通知规范学生实习工作。2016年,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号),2021年河南省教育厅制定了《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校企合作办学和实习管理工作的办法(试行)》,都对职业院校组织学生实习作出了明确规定。

首先,职业院校学生实习是专业教学的重要内容,是劳动教育的重要形式。通过实习,可以增强学生的劳动观念、纪律观念,培养锻炼学生吃苦耐劳的优秀品质和严谨认真的纪律作风,对学生的成长成才大有帮助。《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职成〔2017〕543号)第八章规定:中职生毕业必须“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全部合格”和“顶岗实习或工学交替实习鉴定合格”,方可毕业。按照规定,中职学生的实习时间一般不低于6个月。

其次,职业院校组织学生实习要符合政策规定。在当前疫情形势下,各职业院校要克服疫情的不利影响,遵照有关规定,想方设法、安全稳妥的安排学生实习工作。在实习中,要做到“六个禁止”,即:禁止学校以任何名义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禁止学校与中介机构以“小时工”形式合伙侵吞实习学生利益;禁止安排、接受一年级在校学生进行顶岗实习;禁止安排未满16周岁的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禁止安排学生从事有较高安全风险、禁忌性岗位实习;禁止强制实习学生加班、安排学生夜班实习。

第三,学生可自行选择实习岗位。如果学生不满意学校的实习安排,经学生本人申请,学校同意,可以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但学生应在实习前将实习协议提交所在学校,未满18周岁学生还需要提交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学生所在学校将安排实习指导教师跟踪了解实习情况。实习结束,学校要会同实习单位对学生实习进行考核并计入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学生获得学分,并纳入学籍档案。实习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毕业。

第四,关于违反实习管理规定的处理。各院校要严格落实学生实习工作的主体责任,建立学生实习责任追究制度,对实习管理工作敷衍塞责、屡推不动、治理不力的职业院校,按照管理权限分别约谈有关负责人,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追究涉事学校、企业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