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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教育局关于对市政协四届八次会议第16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人:  信息来源:职成科  日期:2022-11-17  打印本文  

驻马店市教育局文件

驻教办〔2022〕30号   签发人:牛清泉   办理结果:B 

驻马店市教育局关于对市政协四届八次会议第167号提案的

   复 

 

尊敬的李界峰、苏新留、安运银、吴松丽、罗新芳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深化校企合作,加快产教融合的建议收悉,感谢各位委员对我市职业教育发展的关心,我局对你们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针对提出的建议,结合教育部门的职能,现答复如下: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的基本办学模式,是职业教育类型特征的鲜明体现,推进校企协同育人对提升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具有关键作用。近年来我市职业院校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积极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办学,在促进就业创业、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目前,我市已经组建了22个以政府部门为牵头单位的产教融合战略联盟,覆盖了智能制造、农产品加工、建筑、化工与新能源等22个产业大类;授牌认定了我市首批产教融合育人基地,涉及25个产业方向,11所学校,90多家企业。以上措施逐步提高了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的程度,对深化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关于深化校企合作,加快产教融合,从以下几个层面做简要答复:

一、顶层设计方面,国家明确支持职业院校与企业举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2019年1月24日,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训结合,健全多元化办学格局,推动企业深度参与协同育人,扶持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举办各类职业教育。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特别是大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各级人民政府可按规定给予适当支持。”2022年5月1日,新修改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31条规定:国家鼓励行业组织、企业等参与职业教育专业教材开发,将新技术、新工艺、新理念纳入职业学校教材,并可以通过活页式教材等多种方式进行动态更新;支持运用信息技术和其他现代化教学方式,开发职业教育网络课程等学习资源,创新教学方式和学校管理方式,推动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与融合应用。第40条规定: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注重产教融合,实行校企合作。

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台文件,进一步规范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行为。2021年10月12日,河南省教育厅印发了《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校企合作办学和实习管理工作的办法(试行)》(教职成〔2021〕392号)的通知,规范校企合作,高度重视校企合作中存在的问题,比如:各学校与企业签订的校企合作协议或办学协议是否依法依规;学校、企业在校企合作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履行主体责任,是否权责清晰、责权相匹配;校企双方是否严格按照协议履行合同条款;是否存在违规招生、违规办学等其他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违规行为等。通知同时明确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办法》及相关制度规定要求,主动会同有关部门,强化监督执纪,认真受理有关举报、投诉并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三、建立河南省职业院校实习备案管理平台,对我省职业院校学生到企业实习进一步加强监管。职业院校学生到合作企业实习是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主要表现形式,也是社会关注的焦点。2021年10月,省教育厅建立了全省职业院校实习备案管理平台,采取线上备案职业院校实习方案、在线查询实习企业,学生线上选择实习单位的方式组织开展实习活动。实习备案模块提供学校、指导教师、企业、学生(监护人)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等5类参与主体管理端口,实现学生实习线上组织、一般问题线上提出线上反馈、线上实习考核、学生与企业实习互评的全过程权益保障,构建充分尊重学生选择权、各实习参与主体权责明确、阳光透明的实习信息化管理模式。

    四、我市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工作实践中,积极推动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2021年11月30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驻马店市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一地一策”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以下奖励措施:一是推进校企“双元”育人。鼓励和支持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全过程,紧密围绕产业升级和企业生产需求,大力开展“订单式”培养、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等“双培型”培养模式,推动校企共同研究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实现校企专业共建、课程共担、教材共编、师资共训、基地共享、人才共育,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学标准和教学内容,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积极参与国家1+X证书(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工作。二是完善校企合作激励政策。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支持社会力量以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形式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院校、二级学院和培训机构。厚植企业承担职业教育责任的社会环境,推动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校企合作中,学校可从中获得智力、专利、教育、劳务等报酬,具体分配由学校按规定自行处理。探索建立企业根据校企合作办学成本获得合理回报机制,调动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条件的,可按投资额一定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2025年,每所职业院校至少要引进1家企业在校内建设与学校骨干专业相适应的实习实训基地或生产车间,至少确立2-3家企业作为校外实训基地,至少要有1-2个骨干专业采取开设“企业冠名班”、在企业设立分校、在企业办班等多种形式开展合作办学。各职业院校“订单式”培养学生占在校生总数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规定的,可按投资额的30%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对接纳学生实习且实习时间累计1个月以上的当地企业,同级财政可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对企业给予奖励。对在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院校、企业、行业协会等予以表彰奖励。

     下一步工作中,市教育局将继续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推动我市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规范、平稳发展。

                                

2022年6月1日

联系单位:驻马店市教育局

人:吴淑英  联系电话:0396—2914089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