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是
2019年度驻马店市教育局部门预算
发布人:  信息来源:  日期:2019-04-04  打印本文  
2019年度驻马店市教育局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驻马店市教育体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驻马店市教育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驻马店市教育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驻马店市教育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驻马店市教育局内设职能科室10个,局直单位28个。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规划,起草有关教育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教育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二)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拟订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负责教育综合改革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拨款、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和教育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
(四)负责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基础教育教学的地方性教材和补充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检测工作。
(五)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
(六)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落实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负责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七)参与管理全市各类高等教育,负责全市高等学校发展规划的制定及高等学校的申办工作;负责高等层次非学历教育学校(机构)办学许可证年检的工作。
(八)负责民办教育的综合协调工作。拟定民办教育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做好民办学校的引资办学工作。
(九)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及安全稳定工作。
(十)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负责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归口管理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拟订全市中等学校招生计划及招生考试政策;参与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大中专院校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成人高等学校的考试招生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科研工作;负责全市勤工俭学、教学仪器设备供应工作和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三)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普通话推广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四)负责教育类网站和网校备案前置审批工作;负责教育类网站和网校备案年度审核工作。
(十五)负责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负责同国内外的教育交流与合作。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驻马店市教育局预算单位构成
驻马店市教育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和局属事业单位预算。详细名单如下:
1. 驻马店市教育局
2. 驻马店市招生办公室
3.驻马店市基础教学研究室
4.驻马店市职业技术成人教学研究室
5.驻马店市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站
6.驻马店市电化教育馆
7.驻马店市教育信息资料中心
8.驻马店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9.驻马店市中小学生实践基地
10.驻马店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1. 河南省汝南幼儿师范学校
12. 河南省驻马店农业学校
13. 驻马店市体育中学
14. 河南省驻马店高级中学
15. 驻马店市第二高级中学
16. 驻马店市第三高级中学
17. 驻马店市第一初级中学
18. 驻马店市第二初级中学
19. 驻马店市第十一初级中学
20. 驻马店市第十二初级中学
21. 驻马店市第十八初级中学
22. 驻马店市第二十初级中学
23. 驻马店实验小学
24. 驻马店第二实验小学
25. 驻马店市第十小学
26. 驻马店市第三十二小学
27. 驻马店市实验幼儿园
28. 汝南幼儿师范学校附属幼儿园
第二部分
驻马店市教育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总计73070.34万元,支出总计73070.34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9587.33万元,增长36.62%。主要原因一是正常增人增资及执行2019年国家最新调标工资;二是根据新调标后工资同时增加全国文明城市奖、物业管理服务补贴、公务通讯补贴、平时考核奖、平时健康休养费等津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三是新增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单位应负担部分。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合计73070.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3041.90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7054.45万元;部门财政性资结转0万元;其他收入1.4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合计73070.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109. 26万元,占85%;项目支出10961. 08万元,占15%
四、财政拨款收入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63041.90万元,与 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6395.89万元,增长35.15%主要原因一是正常增人增资及执行2019年国家最新调标工资;二是根据新调标后工资同时增加全国文明城市奖、物业管理服务补贴、公务通讯补贴、平时考核奖、平时健康休养费等津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三是新增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单位应负担部分。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63041.9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49340.68万元,占78.2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614.42万元,占12.0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079.16万元,占4.88%;住房保障(类)支出3007.63万元,占4.77%。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厅《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由上年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部门2019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53.44万元,比2018年减少12.41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比2018年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出国经费管理,本年实际无公务出国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2.99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99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与 2018年相比没有变化,主要原因:2017至2018两年都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的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18年减少8.06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公务接待费20.4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18年增加0.6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办法,不断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接待审批控制,下属二级单位原未开展业务,2019年根据自身业务发展实际预算公务接待费,略有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3829.94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5354.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24.1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21.19万元、工程建筑预算1709.15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对30个项目设定了绩效目标,共1361.89万元,并拟定对30个项目共1361.89万元,进行绩效评价。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期末,我单位及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5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其他用车1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我单位无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及资金。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驻马店市教育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驻马店市教育局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