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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教育脱贫专项方案
发布人:  信息来源:[db:来源]  日期:2016-12-22  打印本文  

驻马店市教育脱贫专项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脱贫专项方案》和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教育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制定本专项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战略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要求,实施教育扶贫全覆盖行动,解决贫困家庭学生因贫失学和因学致贫问题,阻断家庭贫困代际传递。加大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提升贫困地区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强民、技能富民、就业安民,为确保我市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如期脱贫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全面覆盖。普惠到面,教育资源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倾斜,政策、项目覆盖全市6个贫困县以及非贫困县的贫困村、贫困户;特惠到人,学生资助政策全面覆盖每一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聚焦精准。准确把握各贫困县脱贫时间节点要求、不同层次教育对象需求,增强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统筹兼顾。整合用好现有政策措施,充分考虑适度、可能的原则,设计安排新增的政策、项目,同时考虑新老政策的衔接。

——标本兼治。既解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又注重提高贫困地区教育水平,发挥教育扶贫的“造血”功能,帮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完成学业、接受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培训,带动提升贫困地区人口素质。

三、主要目标

——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教育保障和资助政策覆盖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保证其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

——到2017年,贫困地区乡村教师队伍补充机制得到完善,生活待遇得到提高,教师职业能力得到提升。

——到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都能免费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两后生”(初、高中毕业后未能继续升学的学生)继续教育机制得到完善。

——到2020年,贫困地区教育整体发展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义务教育净入学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基本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四、政策措施

(一)建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接受教育保障和资助制度。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全面覆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保障和资助政策,确保不让一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因贫失学。

1.学前教育。按照年生均600元标准补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3—6岁儿童学前教育保教费,并按照年生均4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费。

2.义务教育。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免除学杂费、教科书费基础上,按照年生均小学生1000元、初中生1250元标准对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费。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扩大到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3.普通高中教育。免除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并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4.中等职业教育。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学费,并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补助。

5.高等教育。对在本市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本、专科学生,按照每生每年4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专科学生并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补助。从高校事业收入中提取的学生资助经费,优先用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对完成学业仍有经济困难的学生,各高校通过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发放特殊困难补贴等措施解决。对考入市外高校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优先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鼓励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勤奋学习,争取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改善贫困地区学校办学条件。2016—2020年共投入资金39.42亿元, 其中中央投资20.94亿元,省级投资8.274 亿元,市县投资10.201 亿元,支持6个贫困县改善办学条件。

1.幼儿园建设。2016—2019年投入资金6.4亿元,包括中央投资1.34亿元、省级投资0.1638亿元、市县投资4.9011亿元,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303所,支持贫困地区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二期和三期)。2016年投入资金21764万元,包括中央投资4773万元、省级投资654万元、市县投资16337万元,完成新建、改扩建幼儿园378所,有效扩充贫困县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

2.义务教育学校建设。2016—2020年投入资金31.26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8.19亿元、省级投资8.11亿元、市县投资4.95亿元,加快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重点支持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改善办学条件。主要实施以下4类建设项目:

(1)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2016—2018年投入资金14.81亿元、其中中央投资8.63亿元、省级投资3.31亿元、市县投资2.86亿元,新增校舍面积67.6万平方米。2016年投入资金5.34亿元,其中中央投资3.47亿元、省级投资0.93亿元、市县投资0.93亿元,新增校舍面积24.78万平方米,完成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项目489个,改善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

(2)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工程。2016—2020年规划投入资金4.45亿元,其中中央投资3.56亿元,县级投资0.89亿元。2016年规划投入资金0.48亿元,包括中央投资0.39亿元、县级投资0.09亿元,新增校舍面积3.25万平方米,改造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学校15所。

(3)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到2019年贫困地区每个乡镇建成1—2所寄宿制学校。所需资金统筹整合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等资金。省财政对资金投入大、建设速度快、社会满意度高的市县予以奖补。

(4)完善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        2016—2020年规划投入资金12亿元,其中中央投资6亿元、省级投资4.8亿元、县级投资1.2亿元,完成农村中小学108万平方米校舍的新建和维修改造任务。2016年投入资金2.42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21亿元、省级投资0.81亿元、县级投资0.40亿元,完成农村中小学21.67万平方米校舍的新建和维修改造任务。

3.普通高中建设。实施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2016-2020年,全市规划投入资金1.76亿元(其中中央资金1.41亿元、县级资金0.35亿元),新建校舍面积11.49万平方米。

4.推进贫困地区教育信息化。加快实施贫困地区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工程,提高贫困地区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加快建设覆盖全市的驻马店教育云服务平台和教育专网,向贫困地区推送优质教育资源,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三)实施贫困地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

1.完善贫困地区教师补充机制。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每年为贫困地区招聘特岗教师不少于1200名,鼓励符合条件的当地学生报考特岗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到2019年,县域内本土特岗教师比例不低于特岗教师存量的三分之二。实施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每年安排10名农村教育硕士到贫困县农村学校任教。加大小学教育全科教师定向免费培养力度,从2016年起,每年为贫困地区定向免费培养全科教师50名,并实行“县来县去”的定向培养政策。实施边远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 市教体局牵头组织实施市中心城区及县城所在地的大中专院校、初中、小学要积极定点帮扶贫困村小学,安排应届毕业生和优秀教师到贫困村开展3—6个月的义务支教活动。每年选派306名教师开展对口交流支教,鼓励支持贫困地区城镇学校优秀校长、教师,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方式,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支教。加大“国培计划”对贫困县的支持力度,每年培训贫困地区乡村教师1万人次。

2.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全面落实贫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确保乡村教师待遇平均水平不低于县域内城区教师待遇平均水平。各地要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按规定为乡村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解决乡村教师重大疾病救助工作。

3.实施贫困地区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2016—2020年规划投入资金1.4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1亿元、县级投资0.3亿元,重点在贫困地区建设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周转宿舍0.23万套。2016年规划投入资金0.29亿元,其中中央投资0.23亿元、县级投资0.06亿元,建设教师周转周转宿舍422套,建筑面积1.48万平方米。

 (四)积极为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脱贫致富提供人才和技术支持。

1.办好贫困地区职业学校。加强贫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建设,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支持贫困县中等职业学校加强专业、实训基地、“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和信息化建设,安排专项资金,为贫困县中等职业学校培训教师100人次。

2.组织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县教育部门会同扶贫部门,组织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免费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帮助他们完成高中阶段学业,掌握脱贫致富技能。

3.提高贫困地区农村学生上重点大学的比例。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农村学生招生高校专项计划、省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提高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进入重点高校学习的比例。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各级教育部门成立教育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地、本单位教育脱贫攻坚工作专项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任务到人、考核到位。

(二)建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信息库,确保资助对象精准。统一管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全部学生信息,及时更新;根据其所在学段,分别纳入相应教育部门和学校责任范围,增强教育保障与救助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严格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落实。把教育脱贫攻坚推进情况作为教育督导重要内容,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就学状况、资助状况为重点,对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教育扶贫工作进展及成效进行督导评估。采取跟踪督查、随机抽查、定点检查等形式,深入贫困县、帮扶学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检查教育脱贫工作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力的要坚决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