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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市教体局纪检组监察室建立五项制度强化案件查办
发布人:  信息来源:[db:来源]  日期:2015-07-14  打印本文  

今年以来,市教体局纪检组监察室按照“三转”要求,关注民生,聚焦主业,严肃查办各类违规违纪案件。

一是建立巡查制度。坚持实事求是、发扬民主、依靠群众的原则,收集社情民意,梳理和发现案件线索。

二是建立案件主办人制度。对领导交办的案件,案前由主办人梳理突破思路、案中协调统筹、案后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以及案件的汇报和案卷的装订等。

三是建立案件会商制度。所有参与办案人员针对案件反映的问题和主办人提出的查办思路集中进行研究,并把案件会商贯穿于调查中和调查后续处理的整个过程。

四是建立处分决定落实跟踪制度。对市教体局纪检组监察室提出的处理意见和作出的处分决定落实情况进行回访和监督检查,提高处分决定的执行力。

五是建立典型案例通报制度。突出对“三类重点学校”、即义务教育阶段窗口学校、乡镇中心学校和省级示范性高中学校和“三类案件”、即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补课、滥发教辅资料、违反财经纪律滥发津补贴案件的查处,及时进行通报,强化警示教育功能。

今年以来,市教体局纪检组监察室集中查办了驻马店市二中、上蔡二中、平舆县实验中学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补课案件和确山县李新店镇在职教师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资金的案件。止目前,市教体局纪检组监察室直接查办案件16起,印发典型案例通报4期,党政纪处分10 ,约谈13人,向学生退费15.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