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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建立巡查制度的通知
发布人:  信息来源:[db:来源]  日期:2015-07-14  打印本文  

驻教体〔201526

 

 

驻马店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建立巡查制度的

 

 

各县区教体局,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了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两个责任”的落实,推动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党员干部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职业道德建设,坚决遏制各种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建立巡查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巡查范围

全市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及其所属二级机构;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

二、巡查内容

巡查工作由市教体局纪检组监察室组织实施,向被巡视地方和单位派出巡查组。巡查组巡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巡查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各级各单位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和“一岗双责”情况;

2.巡查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各级各单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尤其是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巡查市教体局党组重大决策部署、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

3.巡查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各级各单位作风建设情况、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情况,包括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情况,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情况等;

4.巡查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各级各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情况;

5.巡查全市教育体育系统机关干部和教职员工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情况;

6.巡查组需要向有关单位、部门和个人了解的其它事项。

三、巡查方式

巡查组工作对市教体局党组负责。巡查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发扬民主、依靠群众的原则。巡查工作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重要敏感时段与平时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巡查组的主要工作方式为:

1.听取被巡查单位的工作汇报和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

2.根据工作需要列席被巡查单位的有关会议;

3.受理反映被巡查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或其他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和网上举报等;

4.召开听取意见座谈会;

5.与被巡查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个别谈话;

6.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账簿和凭证等资料;

7.根据巡查需要,对被巡查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或其他人员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

8.以适当方式对被巡查地区、单位的下属单位或者部门进行走访调研;

9.对专业性较强或者特别重要问题的了解,可以商请有关职能部门或者专业机构予以协助。

10.巡查组对反映被巡查单位班子及其成员或其他公职人员的重要问题,可以进行深入了解,对发现的重大违纪线索进行初核,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报告市教体局纪检组监察室主要负责同志立案查处。

四、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巡查工作。在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建立巡查制度是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守纪律讲规矩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按照“三转”要求,改进我市教育体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方式的一次重要尝试,对于加强我市教育体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加快我市教育体育事业科学发展、培育新风正气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和保障作用。各级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市教体局巡查组的工作,实事求是地为巡查组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方便,不得消极应付,或者人为为巡查工作设置障碍壁垒。对巡查组反馈的共性问题,要剖析原因,积极进行整改并报送书面整改报告;对个性问题要拿出书面处理意见(处理决定);对构成立案条件调查核实后由市教体局提出处理意见的,要在规定时限内上报处理结果。

2.要严肃巡查工作纪律。市教体局巡查组在履行工作职责时,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不得向被巡查地方、单位和部门提出违反规定的过分要求,不得对外泄密,不得借巡查工作谋取利益。

3.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巡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办案情况计入市教体局巡查工作台帐。对巡查后有关单位和部门整改措施不到位或拒不整改者,对巡查中发现顶风违纪情节恶劣、社会影响较坏者,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实行“一案双查”,落实严格的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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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4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