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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基础教学研究室关于组织2023年度基础教研课题项目立项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信息中心李崴  信息来源:基础教研室  日期:2023-04-12  打印本文  

基教研〔2023〕15号


各县区基础教研室、局直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认真贯彻落实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双减”政策的相关文件精神,切实推进我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充分调动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教科研的积极性,形成严谨、勤奋、求真、务实的学术风气,建设一支品德好、业务精、科研能力强的研究型教师队伍,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基础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现将2023—2024年度基础教研课题立项申报工作和2022—2023年度批准立项的基础教研课题结题工作安排如下:

2023—2024年度的课题立项申报工作

(一)范围和内容

2023--2024年度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对象为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以及各级基础教育教研机构从事基础教育教学研究的人员。申报课题应重点围绕基础教育教学中“课堂教学、作业管理、招考制度、质量评价、教研支撑、课后服务、阅读写字、心理健康教育、初高中、幼小衔接、新课程改革”等重点领域,注重科学性、针对性、创新性、可操作性、实践性、实效性,要聚焦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努力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研究成果要具有一定的推广应用价值。选题和研究可以参考市基础教研室各学科选题指南,也可以自行确定,务必立足课堂和教学,坚持“真、小、实”,鼓励学科教研员和一线教师搞应用型课题研究,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发现问题,通过课题研究去解决问题,从而服务教学实践,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已经列入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其他单位立项的课题的不得重复申报。

(二)组织管理

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采用自愿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的方式。各县区基础教研室负责组织辖区内各中小学校和相关单位申报项目的初审工作局直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负责本校教师申报项目的初审工作,初审后择优推荐;学校要积极开展校级微课题研究工作,从校级课题中择优推荐报送参评县区级或市级课题评选。市基础教研室将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集中评审并公布批准立项的课题。

驻马店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的立项、研究成果结项鉴定等管理工作由驻马店市基础教学研究室组织实施。各县区基础教研室和局直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教科室(教务处)具体负责项目的过程管理和组织协调。

(三)申报要求

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本年度立项课题研究周期为1-2年。为扩大参与面,近两年(2020-2021年度、2021-2022年度)已有立项的项目主持人(不管结项与否)不得再申报主持新的项目。

每个项目主持人限1人。主持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正在从事基础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主持人至少主持并完成过县级以上课题或参与完成过市级以上课题或在CN刊物上发表过论文(须提交结项证书和专家鉴定意见的复印件或期刊封面、版权页及正文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除主持人外参与的前两名须参与过县级以上课题1项或在CN刊物上发表过1篇论文或在市基础教研室组织的论文评选中获得过二等奖以上的论文(附结题证书和专家鉴定意见或期刊封面、版权页及正文复印件或论文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且正在从事基础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课题组成员前三名的单位盖章后的课题结项证书、结项专家鉴定意见、论文等复印件粘贴到附件2立项申报书中的第四项所在页码内。

项目组主要成员限5人以内(不包括主持人),同一人最多可同时参加两项研究,成员应由课改意识和专业能力强、乐于课题研究工作的教师或教研员组成。项目组成员不能随意变更,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参与研究的,需在本课题立项当年的12月31日前按程序报批变更,填写《驻马店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内容变更审批表》,由所在单位和县区基础教研室审核汇总盖章后报市基础教研室课题办统一审批,逾期不予受理。

课题研究要坚守诚信原则,反对学术不端,禁止简单抄袭他人研究成果。

(四)报送要求

1、本年度课题立项申报采取在驻马店教育云平台网上申报方式(网址:https://www.zmdedu.cn/),网上上传的主要内容有:课题申报书、课题活页、课题汇总表(申报方法见附件11),县区基础教研室负责辖区内申报课题的审核、汇总、报送;局直中小学校的申报课题,由单位(学校)审核、汇总、报送。

2、县区基础教研室和局直中小学校立项审核、汇总后需提交以下材料:申报人无违法、违规、违纪证明,公示情况说明和《驻马店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即使1项课题也要提交)。以上材料以加盖公章的PDF格式和EXCEL格式各一份发送至指定邮箱发送电子信箱:zmdskt@126.com。

各县区要按分配的名额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报送时间:2023年5月9日至2023年5月11日。

市基础教研室将组织专家评委进行评审,对课题组成员的条件进行审核,对申报课题内容进行评审,决定批准立项或不予立项。

二、2022—2023年度的课题结题工作

(一)报送材料内容

申请基础教研课题结项需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

1.《开题报告》(附件6)。

2.《中期报告》(附件7)。

3.《课题结项鉴定审批书》(附件5)。

4.研究报告。为方便成果检索,研究报告首页标题左上方须注明“课题批准号”,标题下方须注明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名称(规范化全称)、主持人和课题组成员姓名,姓名中间不能有空格,包含主持人在内所有姓名依序横向连排,姓名与姓名中间用半角分号隔开(样式见附件8)。

5.《重要事项变更申请审批表》(附件11,无变更无需提供)。

6.其它主要佐证材料。含《课题立项通知书》和《课题立项申报书》(原课题立项申报书评审文本)。

(二)材料报送要求

1、县区基础教研室负责辖区内鉴定结项的审核、汇总、报送;局直中小学校的申报结项,由单位审核、汇总、报送。  

本年度课题申报采取在驻马店教育云平台网上申报方式(网址:https://www.zmdedu.cn/,申报方法见附件12),网上上传的主要内容有:结项申请审批书、课题研究报告、开题报告、中期报告、已获市批准的课题变更审批表、结项信息汇总表,以上上传的材料均为word文档格式。

2、县区基础教研室和局直中小学校审核、汇总后需提交以下材料:申报人无违法、违规、违纪证明,公示情况,复制比检测情况结果,推荐报告和《驻马店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项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即使1项课题也要提交)。以上材料以加盖公章的PDF格式和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结项汇总表发送PDF格式和EXCEL格式各一份。

发送电子信箱:zmdskt@126.com。

3、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12日至14日,逾期不予受理。

市基础教研室将组织专家评委进行评审。申报结项的课题当年未通过结项鉴定的,可按程序申请延期一年结项。连续两年不能通过结项鉴定或自行终止的项目,将予以撤销。

4、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课题研究工作,明确责任机构和责任人,认真组织课题的立项申报和结项工作。课题承担单位及主管部门要给予研究人员必要的经费支持,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要充分调动、发挥一线教师和教研人员参与基础教育教学研究的积极性,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深入推进教学研究工作,不断提升我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水平。

课题立项和结项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信息发布

本通知及所附表格在驻马店市教育局官网(http://edu.zhumadian.gov.cn)和驻马店教育云服务平台(http://www.zmdedu.cn)上公布,可上网查阅下载。课题评审结果也将在上述网站发布。

联系电话:2689902  2915017;地址:驻马店市驿城区泰山路广泰大厦;邮箱:zmdskt@126.com;联系人:王青平  李宴彬

 

附件:

1.驻马店市2023年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名额分配表

2.驻马店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

3.驻马店市基础教研课题设计论证活

4.驻马店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结项报汇总表

5.驻马店市基础教育教研课题结项鉴定审批书

6.驻马店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开题报告书

7.驻马店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中期报告

8.驻马店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研究报告文本格式

9.驻马店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项材料装订清单

10.2023年度基教育教学研究课题选题参考

11.驻马店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审批表

12.2023年驻马店市基础教研课题立项申报主持人上传材流程13.2023年驻马店市基础教研课题结项主持人上传材料流程

附件下载.zip

驻马店市基础教学研究室

 2023年2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