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教科研〔2023〕12号
各县区教育局,局直各单位:
根据驻马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驻马店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与成果评奖暂行办法》的通知(驻教科研〔2011〕5号)的精神,现将驻马店市教育科学规划电化教育专项课题2023年鉴定结项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守诚信原则,着重验收课题最终成果的学术质量和水平。注重研究成果的科学性、创新性、价值性、规范性和时代特征,对不同类别课题实行分类评价,根据专家意见综合确定鉴定等级,确保结项评审的公平、公正。已被撤项的课题不得申请结项。
二、成果要求
每个课题提交不少于5000字的研究报告。所有课题申请结项须填写《驻马店市教育科学规划电化教育专项课题鉴定结项申请审批书》(见附件1)。
三、材料要求
申请教育科学规划电化教育专项课题结项需提交以下电子材料:
1.《课题立项通知书》。
2.《课题申请评审表》(原申请立项评审文本)。
3.《开题报告》(附件3)。
4.《中期报告》(附件4)。
5.《课题鉴定结项申请审批书》(附件1)。
6.研究报告。为方便成果检索,研究报告首页标题左上方须注明“课题批准号”,标题下方须注明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名称(规范化全称)、主持人和课题组成员姓名,姓名中间不能有空格,包含主持人在内所有姓名依序横向连排,姓名与姓名中间用半角分号隔开(样式见附件2)。
7.《重要事项变更申请审批表》(附件5),无变更无需提供)。
四、材料报送
(一)鉴定材料由各县区审核、汇总后报送市教育资源保障中心,局直单位由单位审核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个人鉴定材料包含材料要求中的1-7项,单位鉴定材料包含所有个人鉴定材料、纪检监察部门审核意见(不含局直单位)的《驻马店市教育科学规划电化教育专项课题2023结项汇总表》(附件6)和公示情况说明(即使1项课题也要提交)。
(二)本年度课题不收取纸质材料,所有电子材料由县区和局直单位发送指定邮箱。公示情况说明和纪检审核意见以PDF发送邮箱。个人材料以文件夹报送,文件夹以序号+姓名格式命名,并与汇总表排序一致。
(三)各县区和局直单位严格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推荐人选提交纪检监察部门审核同意后(局直单位由市教育局统一提交到纪检监察部门审核)才能申报。
(四)材料报送截止时间4月25日,预期不予受理。
地址:驻马店教育资源保障中心(文祥路318号)
联系人:杜赫生
电话:0396-2689262
邮箱:zmddjjy@163.com
(五)本通知及所附表格将同时在驻马店市教育局网站上发布,供申报者下载填写。
附件:
1.驻马店市教育科学规划电化教育课题鉴定结项申请审批书(2023年版)
2.课题研究报告文本格式
3.开题报告
4.中期报告
5.重要事项变更申请审批表
6.驻马店市教育科学规划电化教育专项课题结项汇总表
驻马店市教育局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