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是
驻马店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学习贯彻教育部《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通知
发布人:信息中心李崴  信息来源:师训科  日期:2021-03-09  打印本文  

驻马店市教育局

关于转发学习贯彻教育部《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通知

 驻教师〔2021〕7号

 

各县区教育局,局直各普通中小学校,各中等职业学校:

2020年12月,教育部公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9号,以下简称《规则》),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学习贯彻教育部《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通知》(教师〔2021〕72号)。现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区教育局、各级中小学校认真学习贯彻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把学习贯彻教育部《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作为2021年师德师风教育的主要内容,通过教职工大会、理论学习、师德教育、教师培训、校本研修等方式尽快将《规则》精神和要求传达宣传到位,确保每位教师知晓《规则》内容,力争做到全覆盖、无遗漏。使广大教师对教育惩戒会用善用、敢用真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学习贯彻教育部《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通知》(教师〔2021〕72号).docx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