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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防溺水防猝死健心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人:信息中心李崴  信息来源:信访办  日期:2020-06-19  打印本文  

驻马店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防溺水防猝死健

心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驻教安全〔202051号

 

各县区教育局,局直各学校:

    现将《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防溺水防猝死健心理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6月8日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防溺水防猝死健心理

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预防学生意外死亡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市局领导有关指示,进一步强化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安全管理措施,着力提升学校预防学生意外死亡能力,结合《河南省教育厅校园安全领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我市实际,市教育局围绕防溺水、防猝死、健心理重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在强基础、补短板、建机制、控源头方面很下功夫,始终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牢固树立以师生生命健康为中心的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扛起维护学生安全的管理责任、教育责任、防范责任,进一步筑牢防线、织密网线、严守底线,使我市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提升,校园安全突出风险明显整治,校园安全长效机制明显完善,涉校安全事故、各类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明显减少。

二、主要任务

(一)狠抓预防学生意外溺亡专项治理,强化“一创新三主动”措施。

一是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各地各校在扎实做好公共安全教育课、安全教育平台、宣传栏、板报、电子屏、校园广播、展版等防溺水专题宣传教育基础上,每周还要利用升国旗、班队会、宣誓签字等活动开展防溺水随机教育,并不断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广泛开展“大走访”“一对一”“一帮一”活动,尤其是对农村留守儿童,要接对帮教,防止脱管漏管,加大平安大喇叭广播、宣传车巡回宣传力度,广泛普及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常识。二是主动汇报安全工作。各学校要主动向所在地方乡镇党委政府汇报学校安全工作,争取最大支持,对重点水域管理责任单位、责任人、安全巡查人员要登记造册,实行定时间,定区域,定任务,定人员,做到底数清、看护责任明;统一组织中小学教师、乡镇(街道)干部、网格管理员、水库安全监管员、巡防队员等开展义务巡查活动;针对留守儿童教育管控缺失等实际,要积极联系当地政府和民政部门重点切实做好落实相关政策,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爱帮扶救助工作,形成联防联控机制。三是主动协助排查治理隐患。各地各学校要主动会同乡镇(街道)对所有河、湖、库、渠、坑、塘、堰、坝等危险重点水域的警示标识设置,救护设施落实情况及其安全隐患等进行集中排查整治,并建立完善各类台账;协调乡镇(街道)在学校、村庄附近、学生放学回家道路沿线等,未成年人喜欢玩耍的水域,安排专职人员、志愿者值班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有关安全问题,努力构建起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安全防护体系;四是主动与家长(监护人)加强联系。各地各学校要在周末、节假日前利用校通、家长微信群向学生及监护人发出防溺水安全提醒,要求学生自觉遵守防溺水安全规定,做到“六不一会”督促家长履行监护看管责任,时刻掌握孩子动向,做到知道孩子去哪里,在干什么尤其是留守儿童,通过与家长(监护人)签订责任书,把家长(监护人)在孩子离开校园在回家的路途中以及在家中生活学习时间段内发生安全事故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讲清楚,强化家长(监护人)的监护责任和安全意识,对有些不认字不会写字的家长(监护人),我们的工作人员要以登门走访的方式,要给家长通读全文,解释到家长明白每一项条款的意思,并以指纹代替签字,而后手拿责任书,孩子、家长、工作人员共同合影记录工作痕迹,共同担负起保护未成年人生命安全的责任。

(二)狠抓预防学生死专项治理,建立健康分类排查机制。

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中小学生体质健康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防范学生卒死事故发生。一是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各地各校要根据《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刚要》,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日常教学和素质教育,坚持校内发动校医和校外邀请医学专家学者相结合,广泛开展健康教育进校园进课堂活动,联合举办健康知识讲座,教育健康饮食,控制体重,防止肥胖,禁止中小学生吸烟等,师生掌握一定的疾病预防知识和急救知识,并充分利用各种有效载体加大宣传力度,做到预防疾病常识人尽皆知。二是开展健康摸底排查活动。各地各学校要在新生入校统一体检,了解特异体质的学生,对每名学生建立健康档案,在春秋学期内,每年要对学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摸底排查,有条件的学校每年要对全体生进行一次健康体检,特别对存在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中枢系统、消化系统等疾病的学生,要与家长签订家校学生健康承诺书,适时提醒家长定期进行检查复查,对病情严重的学生要及时告知家长送医救治三是要结合疫情防控尽量减少学生集体高强度运动。要。住校医生、住校诊所要做到急救药物常备,发生问题第一时间挽救学生生命。对发现的有身体健康问题的学生要关怀爱护,要分类管理,分别对待,对身体健康不适宜上学的学生及时联系家长送医休养。

(三)狠抓因心理问题引发的安全事故,加强学生心理教育疏导工作

一是因地制宜,多渠道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⑴开好心理健康教育课。学校应将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必修课列入课程计划,小学各年级每学年不少于12课时,中学各年级每学年不少于14课时。心理健康教育课应以活动为主,包括团体辅导、心理训练、情境设计、问题辨析、角色扮演、游戏辅导、心理情景剧、专题讲座等,融知识性、趣味性、参与性和操作性为一体,真正提高学生抗挫折能力和自我心理调节能力,有效减少学生心理障碍及其他心理问题的产生。⑵积极开展心理辅导。心理辅导旨在帮助学生解决在学习、生活和成长中出现的问题,排解心理困扰。开展心理辅导应遵循学生心理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遵守职业伦理道德规范,在学生知情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护学生隐私。⑶通过家长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学校要加强与家长的联系沟通,与家长一起共同实施心理健康教育。通过设立家长学校、开设专题讲座,引导和帮助学生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协助他们解决孩子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心理和行为问题。⑷充分利用校外教育资源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学校要加强与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学生综合实践基地、街道社区、社会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等联系与合作,组织开展各种有益于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心理素质拓展活动和文体娱乐活动,充分利用社会现实中积极向上的生活素材,对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实现心理健康教育资源共享,拓宽心理健康教育的途径。⑸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测试及排查工作。在高、初中学生入学及高、中招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测试及排查工作,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预防、早治疗。要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排查,深入摸排学生心理情况,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同时,要对有心理问题的学生予以重点关注,及时与学生沟通,加强对学生的关心关爱,帮助学生调整心理状态,释放负面情绪;特别是对有心理障碍和危机的个别学生,要安排专门的心理辅导和干预;必要的时候,联系家长送学生到专门医院进行治疗。要加强对学生轻生和自杀心理问题的分析研究,及时发现规律特点,及时采取有针对性措施,主动挽救学生生命,防止学生自杀变成倾向性问题。二是多措并举,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贯彻省教育厅制定的心理健康教师培训课程标准和培训规划,通过集中培训、网络培训等多种形式分层次、分类别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和教研员进行系统的专业培训,提高他们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水平。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配备应坚持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原则,每所学校至少要配备一名(规模较大的学校应配备2名以上)取得心理健康教育资格证书的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并尽可能扩大专职教师比例。专职教师原则上须具备心理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兼职教师必须受过心理健康教育专业的系统培训。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及学校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志愿者服务队伍,心理健康教育志愿者队伍作为学校师资力量的有益补充,在注重志愿者业务素质的同时还要注重志愿者的个人品行及政治素质。有条件的学校可聘请社会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定期到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培训或讲座。三是加强心理辅导(咨询)室建设。心理辅导(咨询)室是学校开展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专门场所。初中、城市市区小学、乡镇中心小学以及其他有条件的农村小学均应建立心理辅导(咨询)室,并配备相应的设备和资料。心理辅导(咨询)室要有独立的专用场地和足够面积,应设在既方便学生进出又相对安静的非教学区域。心理辅导(咨询)室内部设计应符合学生的身心特点,环境舒适、温馨、宁静、保密、安全。每个心理辅导(咨询)室应根据实际需要配备至少1名受过系统培训的专职或兼职心理教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建立心理辅导(咨询)室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必备条件。即日起至2020年底,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对所属学生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大走访、大摸底,要深入基层、深入家庭。要建立健全所属学生的安全管理档案,每人一册,从身体健康情况到心理健康情况,再到居住地情况(周边环境),家庭状况都要做好摸底排查,切实搞清、摸实危机学生安全的基数底数。要进行重点排查、分类管理、分级管控,有针对性的做好各种安全管理及帮扶教育。并进一步建立健全学生安全管理台账,要专人负责、重点管理、细化措施、对账销号。

三、时间安排

2020年6月至2021年7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至7月)。结合实际,组织制定细化本地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本地校园专项行动的部署发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底)。各地各校按照本方案,结合本地、本学校实际,对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各方面力量,加快实施,精准推进各项排查任务落实,确保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底)。各地各校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推进会、挂牌督办、跟踪整治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1年5月至2021年7月底)。各地各校深入分析共性问题,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总结梳理专项整治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及时上升为制度规范,形成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防范化解校园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各地、各学校要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总结,形成季度工作报告,于2020年于9月中旬、12月中旬,2021年3月中旬,2021年7月底形成总体工作报告,报市教育局安全信访科(联系人:张红举,联系电话:0396-2931016,邮箱:zmdxfaqb@126.com。)

市教育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对此项工作将适时进行督导检查,考核验收(督导检查、考核验收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学校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推进工作落实。要立足于突出问题解决、着眼于长效机制建立,结合本地学生安全工作实际情况,将实施行动计划与推进校园双重预防控体系建设、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师生心理教育疏导结合起来,围绕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检查验收等具体环节认真进行研究谋划,对标对表抓好各项措施的推进落实。

(二)强化协作配合。各地各学校要强化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视频会“六个主动”要求,及时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汇报工作推进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困难,力争在资金投入、设施建设等方面得到政策保障支持。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协商。加强沟通协商是推动工作的必然要求,只有加强交流,才能及时掌握情况、准确发现问题,并有针对性地研究推动解决。切实强化协作配合,科学统各相关部门职能优势、系统资源优势,在信息技术、指挥调度、联防、联动、联控等方面形成整体合力,坚持做到方案同谋划、问题共研究、协同抓落实。

(三)强化检查验收。市教育局将联合组织相关部门对行动计划推进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评估通报,并适时组织开展“优秀案例”推广展示活动并进行通报表彰。各地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层层推进任务落实,定期检查进展,分析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推进措施。

(四)强化责任追究。活动期间,一次意外死亡2人以上的,要派出调查组,实地掌握了解情况。对一次意外死亡3人以上的,要进行工作约谈;对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一律挂牌督促整改。同时,对所有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发生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事故,都要进行责任查究,确保全市学校学生预防学生意外死亡专项治理工作措施得到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