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关于对新蔡县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开展评估复核的通知
驻政教督〔2020〕5号
新蔡县人民政府: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2〕131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接受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评估认定准备工作的通知》(豫政教督办〔2020〕1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于5月18日-22日对新蔡县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情况进行评估复核,请按要求认真做好迎接评估复核的准备工作。
一、要高度重视。新蔡县人民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把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工作通过省级验收和国家认定作为2020年教育重点工作来抓,严格对照《河南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实施细则(试行)》(豫教督导〔2012〕199号)认真开展自查自评,查漏补缺,全面细致地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保证督导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要真抓实做。迎检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谨弄虚作假,不得以迎检为由增加教师额外工作量,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得随意占用学生正常休息时间。
三、要严守纪律。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贯彻实施意见要求,不张贴悬挂欢迎类标语横幅;尽量减少陪同人员及随行车辆。
联系人:翟军磊
电 话: 2686016 邮 箱:zmddds@sina.com
附件:1.驻马店市2020年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督导评估复核方案
2.2020年新蔡县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复核组名单
2020年5月12日
附件1
驻马店市2020年义务教育发展
基本均衡县(区)督导评估复核方案
为确保我市所有县区(含新蔡县)全部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国家认定,根据《河南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实施细则(试行)》(豫教督导〔2012〕199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接受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评估认定准备工作的通知》(豫政教督办〔2020〕10号)中有关市级复核要求,结合此次督导评估实际情况,制定驻马店市2020年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督导评估复核方案。
一、评估复核范围:
市域内所有县区(含新蔡县)
二、评估复核时间:
2020年5月18日-22日
三、评估复核内容
1.办学条件。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是否达到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按照《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评估表》打分,总分达到85分以上的学校,视为办学标准基本达标学校。此项为除新蔡县外其他县区重点复核内容。
2.差异系数。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际间均衡状况是否达到我省《实施办法》要求。小学、初中的综合差异系数分别小于0.65和0.55为达标。
3.政府工作。按照《河南省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评估表》对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进行打分,得分85分以上为达标。
四、评估复核程序
1.召开汇报会。除新蔡县外其他县区不再召开汇报会。但要将关于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关情况的政府工作报告及相关申报材料(含电子稿)交复核组。
2.实地查看中小学校。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接受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评估认定准备工作的通知》中“复核过程中,每县要覆盖所有乡镇(街道),每个乡镇要随机抽取不少于8所义务教育学校(含教学点)”的要求,评估复核组随机抽取每县区义务教育学校总数原则上不少于全县区初中的½、小学的¼。同时巡查教师进修学校、特殊教育学校。
3.查阅档案。查阅县级财政、教育等相关部门的相关档案和账册。查阅中心校和学校自评档案材料。
4.情况汇总。评估复核组汇总检查情况,结合各县区工作报告撰写反馈意见。
5.总结反馈。召开总结会,督导组向县区政府反馈评估复核初步意见。
五、评估复核结果
评估复核结果作为向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提请验收的依据,同时作为对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参考内容,对整改不力、推进缓慢的县区、部门进行通报,确保全面通过国家认定。
附件2
2020年新蔡县义务教育
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复核组名单
领队:
彭 蒸 省督学,驻马店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组长:
熊俊占 省督学,驻马店市教育局正处级干部
副组长:
岳 炜 省督学,驻马店市第一初级中学校长
成员:
孟 健 省督学,原驻马店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胡文仁 驻马店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干部
郭泗渡 驻马店市教育装备管理中心科长
胡东亮 驻马店市教育装备管理中心科长
杨 龙 驻马店市教育局规划财务科副科长
黄 伟 驻马店市教育局办公室主管会计
文秘:
翟军磊 驻马店市教育局督导室干部
联络员:
史法泉 驻马店市教育局督导办主任 13938359266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