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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评选驻马店市教育系统先进团委(团支部)、少先队、模范团(队)干部、优秀团(队)辅导员的通知
发布人:张宏鑫  信息来源:党办  日期:2020-05-15  打印本文  

关于推荐评选驻马店市教育系统先进团委(团支部)、少先队、模范团(队)干部优秀团(队)辅导员的通知

驻教〔202054

 

各县区教育局,局直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国少年先锋队建队70周年贺信精神,认真学习团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选树典型、评选先进,带动全市教育系统团(队)形成解放思想、立足岗位、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促进团建、队建水平的提高,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市教育局决定对2019年度表现突出的先进团委(团支部)、少先队、模范团(队)干部、优秀团(队)辅导员予以表彰奖励。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驻马店市教育系统先进团委(团支部)、少先队”推荐条件:团结带领广大团(少先队)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本单位工作突出,成绩显著,能够认真组织开展增强团(少先队)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并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团()组织班子健全,按期换届,管理规范,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能按时足额交纳团费,并且有开展团(队)的工作所必须的经费和活动阵地。

“驻马店市教育系统模范团(队)干部”推荐条件:忠诚党的事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团的岗位,思想品德高尚,政治立场坚定;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少年积极投身我市教育系统中心工作;密切联系青少年,竭诚服务青少年;勤奋工作,锐意进取,积极开创共青团(少先队)工作新局面;从事团(少)的工作一般不少于2年;本单位团(少)的工作受到上级领导部门的肯定。

“驻马店市教育系统优秀团(队)辅导员”推荐条件: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高尚;努力学习,勤奋工作,优秀团(队)辅导员应坚决执行团(队)的上级机关决定,积极参与团(队)重点工作,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在学习生活、教育教学工作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并取得优异成绩。从事团(少)、班主任的工作一般不少于2年。

二、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各类候选人的推荐、选拔工作,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充分听取所在单位党组织的意见,严把质量关。

2.“先进团委(团支部)、少先队”需经单位党组织同意并附1500字左右事迹材料;模范团(队)干部、优秀团(队)辅导员需附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二级团组织上报优秀时需征求上级团委意见。

3.各单位的事迹材料、推荐表一式一份,统一A4纸打印,于2020530日前报市教育局机关党委(联系人:郭松;电话:2980828 );各县区、各单位同时报送汇总表电子版至zmdjyjjgdw@126.com。逾期取消评选资格。

4.市教育局机关党委在认真审核推荐材料的基础上,结合所在单位团(少)组织工作开展情况(信息报送、团费收缴、组织活动等)决定表彰对象。

 

附件:1.推荐名额分配表

   2.市教育系统“先进团委(团支部)、少先队”推荐表

3.市教育系统“模范团(队)干部、”推荐表

4.市教育系统“优秀团(队)辅导员”推荐表

    

 

驻马店市教育局

2020513

驻教〔2020〕54 号附件2—5(1)(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