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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发展性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信息来源:[db:来源]  日期:2018-05-11  打印本文  

驻马店市教育体育局

转发关于开展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发展性测评工作的通知

驻教师〔2018〕18号

 

各县区教体局,局直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发展性测评工作的通知》(教办师〔2018〕187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区域分工

根据省教育厅开展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发展性测评工作会议精神,测评工作分县区推进,各县区教体局负责本区域的能力提升工程发展性测评工作。局直各学校协调驿城区教体局测评。

二、时间安排

1、6月10日前个人申请。自愿参加测评的教师于6月10日前登录河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查看并按照测评申请指南,认真填写测评申请表(见省文件附件2),选择本人已参加过的提升工程培训结业项目名称(国培、省培、市培和县培的提升工程任选一项),按要求上传分享教学资源包(教学课件、课后反思、课堂实录、教学设计、资源素材等)到网络个人空间(注册百度云盘),创建和复制放置教学资源包的链接地址,等待专家评审结果。

26月15日前集中评审。各县区根据教师实际申报数量情况,设置学科分组,组建本县区评审专家小组,参照网站首页培训指南,召开评审专家集中培训,并于6月15日前按学科分组对教师进行评审。

3、7月1日前上报结果。各县区于7月1日前上报发展性测评工作总结表到市教育局师训科(见省文件附件1),要有具体数字,图表展示,本土亮点,进度质量,成绩经验,问题建议等。

三、有关要求

1把政策落实好。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加大工作宣传力度,确保我市教师测评的申请率和报名率。

2把教师培训好。获得发展性测评等级证书教师,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本研修中计入20学时。

3把培训结果运用好。要将测评结果与评选省市县级中小学名师、骨干教师、职称(职务)评聘、评优评先等结合起来。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开展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发展性测评工作的通知(教办师〔2018〕187号)

  

2018年5月8日

教办师〔2018〕187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