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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驻马店教育云服务平台网络安全制度》的通知
发布人:  信息来源:[db:来源]  日期:2018-04-04  打印本文  

驻马店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印发《驻马店教育云服务平台网络安全制度》的通知

驻教科技[2018]7

 

各县区教体局,局直各单位:

  驻马店教育云服务平台已经建成投入使用。为加强平台网络安全管理,提高网络安全管理水平,驻马店市教体局制定了《驻马店教育云服务平台网络安全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驻马店市教育体育局

2018年3月6日

 

 驻马店教育云服务平台网络安全制度(试行)

第一条  为保障驻马店教育云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驻教云平台)的网络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接入并应用驻马店教育云服务平台的教育机构、学校和个人。

第三条  驻马店教育云服务平台管理应用办公室负责驻教云平台的网络安全工作,建立健全网络安全工作机制。在省教育厅、市委网信办和市教体局的领导下,与公安机关、网络运维单位建立协调和事件处理机制,充分发挥纵向衔接、横向协调的组织保障作用。各县区教体局和学校,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市、县、校都要建立驻教云平台网络安全管理员队伍,明确管理员的责任。

第四条  驻教云平台所有用户均可以根据需求建立各自的应用板块。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运维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开展驻马店教育云服务平台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各应用板块单位的主要领导是本单位应用板块的网络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管理员为直接责任人。

第五条 实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每年度逐级签订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书。定期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和监控,建立网络安全通报制度。落实网络安全教育,各单位应定期组织网络与信息安全培训,提高领导干部、管理技术人员、教师和学生的网络安全意识。

第六条  接入驻教云平台单位网络的所有设备必须严格使用网络管理员分配的IP地址,并由网络管理员对设备、使用者、场地进行准确登记备案。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IP地址及网络设置,不得盗用IP地址及用户账号。

第七条  各单位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坚决封堵色情、暴力、封建迷信等不良信息,确保文明健康的上网环境。

第八条  各驻教云平台板块应用单位的门户网站、校园网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备案、挂标等工作,定期修改网站管理密码,留存安全审查日志。建立先审核后发布工作制度,指派专人对发布信息进行审核,不得发布不利于社会稳定、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及易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不良信息。各单位门户网站不得链接企业网站,不得发布商业广告,不得在网页中设置或植入任何商品、商业服务的二维码。

第九条  各驻教云平台板块应用单位的云服务、大数据应用等信息系统,应优先考虑各类数据信息的安全,对掌握的教育信息及相关数据,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第十条  各单位运用驻教云平台开展的所有活动中收集、使用个人电子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或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建立信息收集、处理及其相关活动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各单位应对掌握的个人电子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电子信息。

第十一条  各驻教云平台板块应用单位要加强账户密码规范使用和管理,防止使用简单密码和长期不更换密码,在信息系统中开设的账户和密码不得向任何无关单位和个人提供。

第十二条  驻教云平台所覆盖的所有用户,必须确保每台计算机上安装防病毒软件,切实做好防病毒措施及补丁安装,及时向网络管理员报告计算机病毒感染、非法访问、可疑应用等异常情况。

第十三条  接入驻教云平台的所有单位应制订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建立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处置和报告制度,并报上一级管理部门备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权限,落实应急处置技术支撑队伍,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四条  各单位必须对网络信息安全事故及时上报,并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发生安全事件后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损害程度,防止事件扩大,并第一时间向上一级管理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各单位对网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应当予以配合,对反馈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上报。

第十五条 各单位应当制定网络安全技术防护方案,设立网络安全专项经费,建立多层次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防护体系,按需配置网络安全防护设备和软件,采取必要的信息网络安全保护技术和有害信息监测报警措施,构建可信、可控、可查的网络安全技术防护环境。

第十六条  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网络的运行安全保护,除应当遵守本制度外,还应遵守保密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十七条  各单位和相关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应当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驻马店市教育体育局服务平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