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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依托中原名师工作室培育省级名师和省级骨干教师的通知
发布人:  信息来源:[db:来源]  日期:2018-03-22  打印本文  

驻马店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遴选依托中原名师工作室培育省级名师和省级骨干教师的通知

驻教师〔2018〕6号

 

各县区教体局,局直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依托中原名师工作室培育省级名师骨干教师试行方案(2016-2020)>的通知》(教师〔2016〕758号)精神,2017年,我市依托全省各中原名师工作室培育了14名省名师、20名省省骨干教师。为进一步放大中原名师培育工程效益,将中原名师工作室打造成为全省名师、骨干教师的培育基地,2018年省厅继续实施依托中原名师工作室培育省级名师和省级骨干教师。

    各县区教体局、局直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按照省文件精神,结合各自学校的实际情况,积极组织推荐教师参加中原名师工作室的省名师或省骨干教师培训。推荐参训教师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培育对象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各学科教师,申报省级名师的须是省级骨干教师,申报省级骨干教师的须是市级名师或市级骨干教师。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担任名师、骨干教师两年以上,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2.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善于学习,勤于钻研,勇于改革,乐于奉献。

3.在教学一线从事学科教学工作,有强烈的自我发展需求。

4.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够利用网络技术进行资源开发和交流研讨活动。

5.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身心健康。

6.继续教育成绩突出。个人信息已登录《河南省中小学教师教育网》的《河南省中小学教师教育管理系统》,自2009年参加本轮继续教育360学时以上。

各县区推荐总人数10名,开发区推荐4名,局直各学校推荐1至2名,所推荐的培育对象要和中原名师学段、学科对应,所推荐的培育对象要学段/学科分布合理,省级名师和省级骨干教师的培育对象申报比例为1:1或1:2,各单位要认真学习省文件精神,填写附件2、附件3。纸质材料和电子稿请于3月25日前,报市教体局师训科。

联系方式:   0396-3651936

邮箱:zmdsxk@163.com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做好中原名师工作室省级名师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育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

                           2018年3月19日

教办师〔2018〕130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