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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7年度群众性教育科研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人:  信息来源:[db:来源]  日期:2018-01-10  打印本文  

驻马店市教育体育局   驻马店市教育学会

关于推荐2017年度群众性教育科研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驻教科研〔2018〕1号

 

各县区教体局、教育学会,局属各学校:

为了加强教育学会自身建设,推进群众性教科研工作的广泛开展,充分发挥教育学会学术性职能作用,更好地为我市教育改革发展服务、为教育教学实践服务的作用,决定对2017年度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   推荐范围

市教育学会会员单位;市教育学会会员。

二、推荐条件

(一)先进单位

1.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以教育学会章程为宗旨,坚持学会工作为教育科研和教育改革发展服务、为教育教学实践服务的正确方向,紧密围绕我市教育改革发展和教育教学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开展科学研究,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教育改革发展中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

2.积极发展个人会员,并带领会员对本单位教育科研人员和教师进行教育科研岗位培训积极推广教育科研研究成果,从本校实际出发,不断引进教育教学先进经验和科研成果,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升。

3.根据上级教育学会和教育科研部门的要求,能够积极组织教育科研课题和成果的申报,承担省市级以上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并认真做好所承担课题的组织实施与管理;确保申报成果的真实性、原创性和实用性,制定切实可行的本单位教育科研规划,实现教育科研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4.积极参加省、市教育学会组织的教育科研活动,积极支持市教育学会的工作,努力完成市教育学会布置的各项任务,按时交纳会费。

5.先进县区教育学会还应在组织建设、制度建设、设施建设等方面比较完善。《天中教育》杂志通讯站供稿及发行征订、教育科研及学会各项工作取得优异成绩。

(二)先进个人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高尚的师德和有较强的教学研究、教育科研能力,充分发挥学会会员在本单位的教育科研工作中示范引领作用,并做出了较显著成绩。所取得的教育科研成果能够真实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原创性、独特性、新颖性和实用性。教科研成果有进一步深入研究探讨的价值和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

2.重视教育科研理论学习和研究,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严谨的治学态度,围绕教育改革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进行调查研究,组织带领周围同志积极参加教育科研,为培养教育科研新生力量做出了较为突出的贡献。

3.积极参加教育学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勇于承担和按时完成学会交办的教育科研工作任务。积极为《天中教育》撰稿,对在《天中教育》刊物上发表高质量文章的会员和通讯员优先推荐。

三、推荐名额与办法

各县区教育学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名额见分配表(附件1)。各县区和市直各会员单位应根据评选条件,严格确定推荐名单,要注意向一线教师、一线科研人员、《天中教育》通讯员中的会员倾斜,真正发挥表彰奖励对学会工作的推动作用。认真填写《驻马店市2017年度群众性教育科研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附件2)和《驻马店市2017年度群众性教育科研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3),于2018年1月31日前报送至市教育学会秘书处。

联系人:王新华  联系电话:15939619868

邮箱:zmdjyxh@126.com

  

附件:1.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驻马店市2017年度群众性教育科研先进单位推荐表

     3.驻马店市2017年度群众性教育科研先进个人推荐表

 

2018年1月9日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