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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表彰河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的决定
发布人:  信息来源:[db:来源]  日期:2018-01-10  打印本文  

驻马店市教育体育局

转发关于表彰河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的决定

驻教基〔2018〕5号

 

各县区教体局,局属中小学校:

现将《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表彰河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的决定》(豫高发〔2017〕157号)转发给你们,请以先进为榜样,认真做好民族团结教育工作。

 

附件: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表彰河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的决定

 

 

2018年1月 2

豫高发157.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