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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市级平安校园评选活动的 通 知
发布人:  信息来源:[db:来源]  日期:2018-01-02  打印本文  

驻马店市综治办

驻马店市教体局    文 件 

驻马店市公安局  

 

驻教体办〔2017〕127号

                                                                      

 

关于做好2017年市级平安校园评选活动的

通   知

 

各县区综治办、教体局、公安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根据市综治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驻教〔2014〕82号)精神,现就做好2017年驻马店市“平安校园”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县区已命名县级“平安校园”称号的学校;

2.市直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二、评选程序

1.自评申报。申报市级“平安校园”称号的学校,要分别严格对照《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市级“平安校园”考核细则》(附件1)进行自查自评。自评达到创建标准的,认真填写申报表(见附件2)、撰写创建总结报告(不少于3000字),逐级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申报;市属学校(幼儿园)直接向市教体局申报。

2.择优推荐。各县区教体局会同当地综治、公安部门,对属地申报市级“平安校园”称号的学校进行考评后,按分配名额择优推荐。市属学校(幼儿园)由市直接考评。

3.考核验收。市综治办、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将组成考核组组织考核验收(具体时间另定),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台账、实地检查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验收通过的,由市综治办、市教体局、市公安局联合命名市级平安校园称号。

三、报送材料

1.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学校需报送开展平安校园创建的文件、推荐学校获得县级平安校园称号的文件、学校创建总结报告及申报表(一式三份)等资料。

2.市直学校(幼儿园)需报送学校创建总结报告及申报表(一式三份)等资料。

四、有关工作要求

1.各县区教体局和综治、公安部门要高度重视和精心组织好“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坚持“严格标准,规范程序,以评促建,宁缺毋滥”的原则,对照《评估细则》认真审核,加强指导,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做到抓典型、树标杆、带一般,切实推动平安校园建设形成长效机制。对没有组织开展本级“平安校园”创建的县区,将取消推荐市级“平安校园”的资格。

2.“平安校园”重在建设、巩固、提升,各县区要加强对在届“平安校园”学校的管理,进一步夯实学校安全工作基础,完善工作制度和管理措施,全面提升安全防范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在届学校要将“平安校园”奖牌悬挂在学校大门口显著位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平安校园”创建实行年度复查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对已命名“平安校园”称号的学校要加强监管,因思想滑坡、管理松懈、防范不力,达不到“平安校园”标准和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或群体性事件的,将进行通报,并取消“平安校园”称号

3.所有申报材料请于2018年1月10日前加盖公章后报送市教体局办公室,同时提供电子版材料,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李明,电话:0396-3651958,邮箱:zmdjtjbgs@126.com

 

附件:1.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市级“平安校园”考核细则

2.2017年度驻马店市“平安校园”申报表

3.2017年度驻马店市“平安校园”名额分配表

 

驻马店市综治办    驻马店市教体局    驻马店市公安局

 

2017年12月21日

附件1

 

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市级“平安校园”考核细则

项目

要点

检查内容

组织

领导

10分

领导重视

综治和平安建设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规划和目标管理,领导班子履行一岗双责及做好日常监督奖惩,定期研究平安建设工作,落实专项工作经费。

组织建设

学校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组织机构健全,部门分工明确。

工作部署

工作有计划、有部署;实施目标管理,建立考核奖惩机制。

安全

设施

10分

人防建设

按照要求设立有保卫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保卫干部,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保安,并为保安配备必备防卫器械(钢叉、警棍、辣椒水等)。

技防建设

加强校园技防设施标准化建设,重点部位和人员聚集场所安装一键式报警系统和视频图像采集装置,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网,并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消防建设

按照国家、行业标准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标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依据规定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  

 

 

 

 

制度

建设

日常

管理

30分

值班巡逻

学校落实每日值班制度,严格实行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内部人员、车辆出入证制度以及小学生、幼儿接送等安全管理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加强校内巡逻,严格门卫、值班、巡逻等内部管理。

教学安全

教学、实验、学生大型集体活动安全制度齐全,管理规范。

校车管理

校车取得许可标牌,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对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安全教育制度落实严格,与驾驶员和随车照管人员和校车服务提供者签订安全责任书,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履行职责认真,校车维修保养等制度落实严格,无校车违章记录、无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事故。

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完善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追踪与上报制度;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并认真落实;食堂全部达到三级以上标准;校园内副食品店、超市和餐饮点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设有食堂的学校要完成“互联网+明厨亮灶”   工程建设任务,真正实现互联网视频监控技术实时监控。


 


防火管理

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校园防火检查,每日组织开展防火巡查。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消防设施和器材日常维护,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建立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或者按照规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确保完好有效;校园无违章用火、用电现象。

防溺水管理

防溺水安全专题教育、宣传工作扎实,对重点水域安全隐患排查及时、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落实《致家长的一封信》要求,配有预防溺水宣传教育挂图。

安全

法制

教育

和宣

20分

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纳入学校课程体系,配备安全教育专、兼职教师;每学年不少于12课时;学校各年级配备不低于一个教学班的经审定的安全教育读本用书;落实防溺水、交通、消防等专题安全教育要求,全国安全教育日、省安全教育月、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开展积极、效果良好;每月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

安全培训

认真对学校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培训。

心理健康教育

建有5个功能室(教师办公室、个别辅导室、团体辅导室、沙盘活动室、减压室和阅览室);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图书室配有满足1个班学生使用的经审定的教育读本;课程列入课程计划,每学年不少于12节;坚持开展心理教育活动。

法制副校长(辅导员)

法制副校长或辅导员配备齐全,并认真履行职责。

安全宣传

加大安全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防范

措施

15分

安全隐患排查

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定期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立即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在校内高地、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取防护设施。

矛盾排查调处

认真组织开展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台帐规范,效果好。

重点人群管控

严格落实重点高危人员的管控措施。

校园

周边

治安

秩序

5分


强化学校周边治安防控,净化周边环境。

工作

效果

10分


工作效果显著,一年内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治安刑事案件、上访事件。

附件2

 

2017年驻马店市平安校园申报表

学校(幼儿园)名称


市级平安校园创建自评得分


创建

活动

开展

情况


创建

活动

开展

情况

  学校(幼儿园)(盖章)

                    年  月   日

县(区)

教体局综治办公安局

审核

意见

 

 

 

 

 

 

   

 

 

 

   教体局              综治办            公安局

(盖章)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市教

体局

市综

治办

市公

安局

审核

意见

 

 

 

 

 

 

 

 

 

 

 

       教体局             综治办            公安局

(盖章)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3

2017年度驻马店市“平安校园”名额分配表

 

单  位

驻马店市平安校园(所)

备注

驿城区

5


开发区

1


遂平县

3


西平县

4


上蔡县

5


汝南县

4


平舆县

5


正阳县

4


确山县

3


泌阳县

4


市  直

2


总  计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