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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十三届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信息来源:[db:来源]  日期:2017-12-13  打印本文  

驻马店市教育体育局

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十三届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驻教基〔2017〕160号

 

各县区教体局,局属中小学: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十三届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教基一〔2017〕1026号)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以下要求一并贯彻落实。

1、认真按照评选范围做好确定候选人工作。严格按照评选条件采取多种方式发现学生中的先进典型 ,各县区,局属初中、小学在确定被推荐的候选人选后,必须经过一定的公示程序,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同时,应公布学校、县区和市三级负责单位的举报电话,接受监督,确保推荐申报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2、每个县区可以向市教体局推荐小学生、初中生候选人各1名;市直初中、小学每校可以推荐1名候选人,市局将根据所推荐的候选人事迹材料和获奖情况最后确定候选人上报省教育厅。

3、认真填写《第十三届宋庆龄奖学金申报表》和《第十三届宋庆龄奖学金各地申报名单汇总表》后加盖教育行政部门公章,“主要事迹”一栏要引导被推荐者用自己的语言填写自我表述、心愿和梦想,讲心里话、真心话。每位候选人须附二寸免冠照片1张,并粘贴在申报表上,申报表一式三份,同时上报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报表》和《汇总表》纸质材料于12月19日前报送市局基础教育一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逾期不再接受申报材料。

联 系 人:胡文仁

联系电话:0396-3651991

邮    箱:zmdpjk@126.com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十三届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7年12月7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十三届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