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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贯彻《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人:  信息来源:[db:来源]  日期:2017-12-13  打印本文  

驻马店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学习贯彻《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驻教基〔2017〕161号

 

各县区教体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2017年10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以下简称《办法》)。为切实做好《办法》的学习贯彻工作,根据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工作要求,请你们切实把学习贯彻《办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方案,健全责任体系,狠抓任务落实,坚决防止发生伤人或有较大影响的火灾事故,确保我市教体系统大局和谐稳定。

各县区教体局及市直各学校和幼儿园学习贯彻情况请于12月19日前报市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一科。

联系人:刘建宏   电话:3651990 

邮 箱:zmdjjk@163.com

 

附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2017年12月8日

国办发2017.87号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