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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督查的通知
发布人:  信息来源:[db:来源]  日期:2017-12-07  打印本文  

驻马店市基础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转发关于开展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督查的通知

驻基教〔2017〕15号

 

各县区校车安全管理协调机制办公室、市直各成员单位:

现将《河南省基础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督查的通知》(豫基教办〔2017〕4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迎检工作。根据省督查内容,各县区要做好辖区内校车安全管理自查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完善档案资料,做好工作汇报。市公安、交通运输、安监、财政、质监、团市委、妇联、保监等各成员单位做好参加省督查工作汇报会准备。各县区及成员单位汇报材料于2017年12月8日前报驻马店市基础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王清海   电话:3651935  13949558869

邮箱:wqh228@126.com

 

附件:河南省基础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督查的通知

 

                        2017年12月4日

豫基教办〔2017〕41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