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人: 信息来源:[db:来源] 日期:2017-11-09 打印本文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关于转发《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暂行办法》的通知
驻政教督[2017] 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现将《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政教督办〔2017〕1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将于近期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附件: 豫政教督办〔2017〕11号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