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是
关于组织开展“做志愿表率·为党旗增辉” 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  信息来源:[db:来源]  日期:2017-08-04  打印本文  

驻马店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组织开展“做志愿表率·为党旗增辉”

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驻教体文明〔2017〕39 号

 

局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落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关于组织开展“做志愿表率·为党旗增辉”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驻文明办〔2017〕50号)要求,充分发挥党员志愿服务在全市志愿服务活动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打造市直教育体育系统志愿服务活动品牌,助力文明城市创建,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按照市文明办统一要求,决定在市直教育体育系统广泛组织开展“做志愿表率·为党旗增辉”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做志愿表率·为党旗增辉。

二、活动安排

重点围绕“六个一”深入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1.进行一次民情家访。机关和局直各单位要组织在职党员利用业余时间、节假日、党员活动日,深入到社区、帮扶村困难党员和群众家中,了解掌握群众所需所盼,尤其要做好所在社区困难群众的走访工作。

2.参加一次社区活动。机关和局直各单位要组织在职党员自觉参与单位所属社区、所分包社区和在职党员居住地社区的活动,在文明创建、治安巡逻、环境卫生、文化体育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为社区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及其子女、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开展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

3.开展一次政策宣讲。机关和局直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在职党员自身优势,采取调研座谈、上党课、作形势政策报告、专题辅导等方式,帮助社区群众学习领会中央精神和省委、市委的要求,教育引导群众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凝聚推进改革发展的强大正能量。

      4.认领一个“微心愿”。机关和局直各单位要以生活困难群众、空巢老人、残障人士、留守儿童、下岗工人、外来务工人员及随迁子女等群体为重点,面向社区群众广泛征集具体、实在、易于解决的“微心愿”,发动在职党员主动对接认领,帮助群众实现愿望。

5.加入一支服务团队。机关和局直各单位要结合个人特长、兴趣爱好,组织在职党员主动加入社区的专业服务团队,定期参加团队活动,发挥自身优势为群众提供特色化、专业化服务。

6.推荐一批优秀党员志愿者。局机关和局直各单位要组织开展最美党员志愿者笑脸征集评选活动并及时跟进活动开展。总结活动开展成效,在活动开展的基础上,挖掘、培养、宣传一批优秀党员志愿者,作为今年全国志愿服务“四个100”推荐对象。

三、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要亲自抓、作表率,带头到社区开展志愿服务,为广大党员干部作出示范。活动开展期间,要注意总结好的经验做法、留存文字和图片资料,并及时向局创文办报送活动信息和图片。

2. 切实落实党员志愿者进社区活动按照单位安排与个人意愿相结合的原则,落实在职党员到单位所属社区、所分包社区和居住地社区进行实名注册,落实党员志愿者与社区居民和社区志愿服务项目的对接。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党员、单位、社区志愿服务工作对接、信息沟通的机制和渠道。社区会在深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主动提供服务对象和需求清单。

3.加强宣传报道。局网站要以“党员志愿者在行动”为主题做好宣传报道,局创文办要积极收集和整理各单位的活动信息,注重及时跟进、注重成果展示、注重发现挖掘先进典型,通过各类媒体对外宣传,展示我系统党员风采。

4.抓好督促检查。机关和局直各单位要定期对在职党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考评,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推动党员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深入开展。活动要以“社区所需,党员所长”为原则,不搞形式主义,不增加基层负担。根据党员实际、尊重党员意愿,确保此项活动“好组织、好参与、好操作”,不搞形式主义,不增加基层负担确保此项活动取得实效。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对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尤其是对党员志愿者注册情况进行认真统计(统计表附后)并于8月8日前将情况总结和统计表报送到局创文办。

 

附件: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2017年8月3 日

 

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