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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学科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信息来源:[db:来源]  日期:2017-07-13  打印本文  


       驻马店市教育体育局

    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学科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驻教基〔2017〕98号


各县区教体局、局直中小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的工作要求,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学科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教办基二〔2017〕41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文件会议精神,完成好“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三科教材的市、县级教师培训工作。培训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培训分工

市级培训由市教育体育局基教二科牵头组织,驻马店市基础教学研究室负责设计培训内容、推荐专家授课、制定培训方案、总结培训报告和相关具体实施工作。县区教体局和县区基础教研室负责组织学科教师参加学习培训。如一些学科教师不能全员参加市级培训,可在县内再组织没参加市级培训的老师参加县级培训。

二、培训时间

2017年7月底前,完成小学一年级“道德与法治”“语文”学科的教师培训工作和初中七年级“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学科的教师培训工作;2017年8月底前,完成2016年使用统编教材的小学二年级“道德与法治”“语文”学科的教师培训工作和2016年使用统编“三科”教材的八年级教师培训工作。具体培训时间和地点见附件一。

三、培训要求

各县区教体局、基础教研室,各中小学校要认真组织和大力支持“三科”教师全员参加本轮统编教材的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各县区、各学校要有专人负责“三科”教师培训工作。集中培训后,学校要组织教师继续进行网络研修学习,并采取多种方式对学习情况进行考评。市教体局将对本次培训的教师计入继续教育学时。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训教师交通、住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报销。其它培训费用由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教材出版中心(大象出版社有限公司郑东新区分公司)承担,并提供经审查通过的教材和教师用书,并排专门人员为市级培训提供对接服务。

四、市级培训教师名额分配

参训教师为各县区、乡镇“三科五门”学科教研员和学科骨干教师。为考虑到培训效果及受会场座位限制,秋季将教授小学一年级语文、道德与法治和初中七年级语文的教师名额分配为:开发区20人,确山县30人,遂平县35人,驿城区、汝南县、正阳县、泌阳县、平舆县、西平县每县40人,上蔡县60人,局直学校不限人数。初中七年级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学科参训教师为各县区秋季教授七年级的所有教师。

 

附件1:“三科”培训的时间、地点和内容安排

附件2:《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义务教育“道德与法

治“语文”“历史”学科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2017年7月10日

 

 

教办基二(2017)416号.doc

2017年三科五门培训安排.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