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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中小学幼儿园优秀班主任的通知
发布人:  信息来源:[db:来源]  日期:2017-06-24  打印本文  

驻马店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中小学幼儿园优秀班主任的通知

驻教基〔2017〕87号

 

各县区教体局,局属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2016-2017学年,全市各中小学及幼儿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教育法规和政策,在推进我市基础教育发展和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为认真总结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班主任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经市教体局研究,决定评选表彰一批中小学、幼儿园优秀班主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全市范围内普通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的班主任,且从事教学工作满三年以上。

二、名额分配

名额原则上以各县区中小学幼儿园班级数为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分配,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优秀班主任576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

三、评选条件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班主任工作,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无私奉献,师德高尚;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与学生、家庭、社会密切配合,共同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二)认真学习义务教育政策、法规,精通班主任工作和班级管理工作理论,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工作水平。

(三)尊重学生个体差异,着眼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班风学风端正,师生面貌健康向上,班级管理工作成绩显著。

(四)注重调查研究,熟知每一位学生情况;能和任课老师加强沟通、协同配合,共同做好学生工作;对学生经常或定期进行家访,关心关注每一位学生成长进步。

(五)在控辍保学工作中成绩突出,所带班级学生无辍学现象或辍学率控制在最低水平。

(六)坚持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教学成绩突出,任教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且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满两年以上的现任班主任。

(七)积极参加省、市、县(区)级及以上班主任相关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并能将培训成果运用于学生日常教育活动之中,进行班级教育操作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 

四、评选要求

(一)各县区和市直中小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表彰活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程序,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凡被推荐为表彰对象的,必须在校务(政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且公示期不少于三天。

(二)凡工作不负责任、教育方式方法不当、教学质量较差、学生总体满意度较低的班主任,一律禁止纳入评选范围。若发现不符合条件、或未经公示以及捏造虚假材料进行上报的个人,一经核实,即取消该当事人本年度及下一年度的评选资格,核减该县区下一届分配名额,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各县区在表彰指标分配上要重点向农村、偏远和艰苦地区学校倾斜,兼顾毕业班和非毕业班,避免过于集中。

(四)各县区和市直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以本次表彰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优秀班主任的典型事迹,激励广大教职工扎实工作,勇于进取,积极奉献,着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班主任队伍建设,进一步促进良好校风、班风、教风和学风的形成,全面提升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为促进我市教育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五)各县区教体局和局直属中小学需按分配推荐参评名额等额上报,超额上报无效。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各县区要严格按照分配指标等额推荐上报,不得虚报、多报和错报。必须按时上报,过期不再受理评选材料。市直各中小学幼儿园分配指标另行通知。

(二)各县区和市直中小学幼儿园认真填写优秀班主任评选推荐登记表和汇总表(需以Excel形式),优秀班主任评选推荐登记表上报纸质一式两份,分开上报,汇总表上报纸质材料一份,优秀班主任事迹材料一式两份(另行设计整理,1500—2000字之间)。以上材料均加盖单位公章。

(三)义务教育阶段申报材料报送基础教育一科,高中和幼儿园材料报送基础教育二科。所有文字材料均需同时提交电子文档并于文字材料一致。

(四)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日,逾期不报者,按弃权处理。

(五)联系方式

1、基础教育一科联系人:胡文仁

联系电话:3651991 

电子邮箱:zmdpjk@126.com

2、础教育二科联系人:刘明

联系电话:2910056 

电子邮箱:zmdhkbs@sina.com

 

附件: 1、驻马店市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优秀班主任推荐名额分配表

2、驻马店市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优秀班主任评选推荐登记表

3、驻马店市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优秀班主任评选推荐汇总表

 

2017年6月15日

2017优秀班主任评选通知文件 附.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