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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对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杨冲幼儿园幼儿食用剩饭引起食物中毒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发布人:  信息来源:[db:来源]  日期:2017-06-13  打印本文  

驻马店市教育体育局

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对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杨冲幼儿园幼儿食用剩饭引起食物中毒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驻教体卫艺〔2017〕16号

 

各县区教体局,局直各学校;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杨冲幼儿园幼儿食用剩饭引起食物中毒情况的通报》(教体卫艺{2017}48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县区教体局,局市直各学校要认真学习省通报精神,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加大食堂监管力度,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在我市发生。

二,强化管理措施,排查安全隐患。对本辖区本单位各级各类学校食堂进行监管排查,查找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三,严格落实学校食堂管理制度。要把握好主要环节,食堂原料要索证索票,严禁二次加工食用剩饭菜,学生餐具要每餐消毒,保持食堂卫生整洁。

 

2017年6月13日

教体卫艺〔2017〕489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