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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国防教育特色学校 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信息来源:[db:来源]  日期:2017-05-16  打印本文  

驻马店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做好2017年国防教育特色学校

遴选工作的通知

驻教体卫艺〔2017〕12号

 

各县区教体局,局直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国防教育特色学校遴选工作的通知》(教办体卫艺〔2017〕27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区和局直相关学校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准备。

每个县区推荐参评普通高中1所,中等职业学校1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所;局直学校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自行申报。参评申报表及支撑材料各一份(附电子版)于2017年5月25日前报送市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站。

联系人:市体卫艺站张迎辉,3651976;邮箱zmdsjyjtwyz@sina.com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国防教育特色学校遴选工作的通知(教办体卫艺[2017]277号)

 

 

 

        2017年5月12日

 

                                          教办体卫艺〔2017〕277号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国防教育特色学校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专业学校,厅直属学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国防教育特色学校遴选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7〕2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做好我省2017年国防教育特色学校的遴选工作。

一、遴选程序和方法

1.遴选程序。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教育局在学校自主申报的基础上进行推荐,统一报送;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专业学校,厅直属学校可自主申报。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进行抽查审核,将达到标准要求的学校列为遴选对象,向教育部推荐。

2.遴选方法。各省辖市教育局可推荐普通高中学校6所,中等职业学校6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2所;各直管县(市)教育局可推荐2所高中阶段学校和2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专业学校均可向教育厅自主申报;厅直属中小学校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申报。

3. 遴选条件。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遴选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6〕28号)的有关要求。

二、有关要求

1.各申报学校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实事求是撰写申报表,支撑材料要真实可靠,有备案可查。国防教育实践基地尽量选择省命名的国防教育基地。

2.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教育局要高度重视,积极动员,认真组织,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推荐符合条件的特色学校。

3.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教育局要加大对特色校的支持力度,加强管理和指导,促进学校国防教育工作进一步发展。

4.请在5月30日前按要求填写推荐学校的申报表及支撑材料各1份(附电子版)一并以邮寄方式(邮政EMS)或直接送达方式报省教育厅。

联系方式:省教育厅体卫艺处高根立, 0371-69691753,15137186678;邮箱:1227831649@qq.com;地址:郑州市正光路11号D827室,邮编:450018。

 

附件:1.“国防教育特色学校”申报表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遴选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6〕28号)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