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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清明祭英烈”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  信息来源:[db:来源]  日期:2017-03-28  打印本文  

驻马店市文明办   驻马店市教体局

关于开展2017年“清明祭英烈”活动的通知

驻教体〔2017〕28号

 

各县区文明办、教体局,局直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开展“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深化“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根据中央、省文明办要求和市文明委2017年度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重点活动安排,现就组织未成年人开展“清明祭英烈”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突出立德树人,以中华传统节日清明节为契机,以网络签名寄语为载体,充分挖掘运用重要民族传统节日蕴含的传统文化内涵和爱国主义情感,生动形象地进行“中国梦”学习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慎终追远、缅怀先辈,铭记历史、学会感恩,继承先烈遗志,珍惜幸福生活,不断增进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华民族的情感,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实现中国梦的共同奋斗之中。

二、活动时间

4月1日至4月10日。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网上活动。中国文明网在首页显著位置开设“网上祭英烈”栏目,河南省文明网、驻马店文明网同时在首页显著位置开辟链接窗口。各县区各学校要广泛宣传发动,利用学校可上网的微机室、网络教室,组织未成年人登录中国文明网“网上祭英烈”专栏,在网上向先贤先烈鞠躬献花、抒写感言寄语。

(二)组织网下实践。各县区各学校要按照就近就便、形式多样的原则,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组织学生到红色旅游景区景点、烈士陵园、烈士墓地、杨靖宇故居等爱国主义场所和国防教育场所祭扫、献花和宣誓,以实际行动表达对革命先烈的感恩怀念。

(三)开设活动专题。在校园宣传栏、校园广播、黑板报推出“清明祭英烈”专栏,介绍清明节的来源、风俗、意义等;邀请老红军、老战士、老党员、英雄楷模作革命传统报告;以诗文朗诵、征文比赛、主题班会、演讲比赛、红歌传唱、故事会、手抄报等形式,开展纪念革命先烈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县区各学校要把“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结合起来,与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结合起来,与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结合起来,精心组织实施,寓传统文化于文明祭扫中,精心设计活动项目,积极创新活动载体,实现现代文明和传统文明的和谐统一。

(二)文明纪念、严守纪律。在祭奠革命先烈活动中,各县区各学校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师生,精心设计让师生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文明祭奠活动。

(三)加强宣传,形成氛围。各县区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强宣传报道,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网络作用,广泛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营造浓厚的节日氛围。

(四)强化措施,确保安全。各县区各学校在组织开展“清明祭英烈”活动时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和安全预案,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活动立意高远、文明高尚、安全顺利开展。

“清明祭英烈”活动结束后,各县区文明办、教体局和局直学校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并及时形成材料(文字信息、图片4张、视频资料、活动总结)于4月15日前分别报市文明办和市教体局邮箱。

市文明办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刘  威  0396-2651315 zmd2600781@163.com

市教体局联系方式:

刘建宏  0396-3651990  zmdjjk@163.com

石  岩  0396-3651911  zmdjtjcwb@126.com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