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李明霞等为市级中小学骨干教师的通知
发布人: 信息来源:[db:来源] 日期:2016-10-14 打印本文
驻马店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认定李明霞等为市级中小学骨干教师的通知
驻教师〔2016〕31号
各县区教体局,局直中小学:
为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实施新一轮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意见的通知》(豫教师〔2009〕75号)和《驻马店市教育局关于公布新一轮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名单的通知》(驻教师〔2009〕15号)精神,市教育局组织骨干教师培训对象赴各大高校进行了培训,并对照标准逐人进行了认真考核,经研究认定李明霞等609名教师为我市市级中小学骨干教师。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驻马店市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对市级骨干教师的管理,建立健全考核制度,认真负责地对他们进行年度考核。要切实保障市级骨干教师的权益并落实相关待遇,充分发挥他们的骨干带头作用。
市级骨干教师要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在所教学科教学领域中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示范、引领、辐射作用,积极为我市教育教学工作出谋献策,努力争创一流教育业绩,为推进全市教育均衡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驻马店市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名单
201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