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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驻马店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培养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人:  信息来源:[db:来源]  日期:2016-08-03  打印本文  

驻马店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印发《驻马店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培养培训工程

实施方案》的通知

驻教职成〔2016〕21号

 

各县区教体局、市属各中等职业学校:

近年来,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大力推进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数量不断增加,结构不断优化,整体素质明显提高。目前,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2586人(不含外聘教师),其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教师占2256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87%,具有研究生学历的114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4%,双师型教师282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10.9%,初步形成一支专兼结合、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教师队伍,有力地保障了我市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但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与快速发展的职业教育规模不相适应,教师爱岗敬业的精神状态需进一步提升,教师的组织、结构以及管理都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教师队伍建设仍然是当前制约和影响我市职业教育发展和职业教育质量提高的一个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

教师是学校建设发展的核心和关键。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快速健康发展,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职业教育,加快建设一支数量充足、作风优良、技能精湛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市教育体育局制定了《驻马店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培养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等职业学校,从落实国家教育发展战略和深入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放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提升职业学校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推动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6年8月2日


驻马店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培养培训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制度的意见》(教职成[2011]16号)、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豫教职成﹝2014﹞8号)等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以促进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发展为目标,以提升教师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为核心,推动和加强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更好地满足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需要,满足教师专业化发展的需求,提升教师整体素质和教学能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针对性。围绕驻马店市经济发展对技术技能人才的多样化需求及中职学校教育教学内涵建设的实际需要,服务于教师的专业化发展,提升教师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二)突出实效性。培养培训内容及形式服务于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目标,培养培训成果有助于促进教师创新意识、专业实践能力、课改执行力和教科研能力的提升。

(三)加强实践性。中职教师要定期参与行业、企业生产的全过程,通过生产现场考察观摩、顶岗实践、参与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等形式,帮助教师了解生产领域的新知识、新技能、新工艺、新方法,提高教师专业技能水平和实践教学能力。

(四)保持连续性。各县区、各中等职业学校要把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抓实抓好。广大教师要自觉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坚持不断学习新观念、新理论、新方法,在教育教学上做到与时俱进。

 三、目标任务

到2020年,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对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轮训一边,使每位教师普遍接受一轮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每位教师五年内至少参加一次90学时的集中培训,通过培养培训,使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及实习指导教师的比例达到70%以上,进一步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的素质结构和教育教学水平。加强与行业组织和企业的联系,搭建企业优秀生产技术人员和中职学校专业教师互动交流平台,专业课教师每两年进行两个月以上的企业实践,提升教师专业实践能力。每所中等职业学校均有省评定的职教专家和名师工作室,有1-2名省市命名的专业带头人和2-3名骨干教师,培养造就一批在省内具有一定知名度的职业教育专家队伍,在全市形成由职业教育教学专家、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构成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人才梯次。

四、组织实施

(一)重德养德,常抓不懈

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开展各种形式的师德教育,把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学术规范以及心理健康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加大优秀师德典型宣传力度,促进形成重德养德的良好风气。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师德考核方式,完善师德考评制度,将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工作考核和办学质量评估的重要指标,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对教师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引导教师严以修身,严以律己,砥砺高尚师德,培养高尚情操,努力为教师创造优良的师德环境,建设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二)强化培训,综合提升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等职业学校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教师培训制度,各学校要制定三年培养规划和每年的实施计划,规划计划要具体可量化,教师都要制定个人专业成长计划和落实办法。规划三年修订一次,单位规划报上级教研部门、个人计划报学校备案检查。培训计划要统筹安排教师参加国家、省、市、县级和学校组织的各类培训。教师应根据学校培训要求,制定个人年度专业发展计划,结合教学与专业发展的需要,积极参加各类培训。

1、国家级培训。一是每校每年要选派2名以上教师参加国家级骨干教师培训,培训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要求具有中级以上教师职务,从事职业教育工作5年以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二是各校要积极组织参加过国家级骨干培训的教师报名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海外高级研修班,接受高级培训,学习国(境)外先进的职业教育教学理念和专业教学法,开拓视野,改变观念,培养一批高水平的职业教育教学专家。

2、省级培训。一是每校每年至少要选派5名以上教师参加省级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培训,提高专业骨干教师的专业技能水平和实践动手能力。二是积极组织参加省级公共基础课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的教育理论水平和教学水平。三是积极参加省级班主任培训,提高班主任班级管理技巧、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技能。四是积极参加省级名校长培养及新任校长培训,提升中等职业学校管理水平,培育和造就一批名校长。

3、市级培训。一是开展骨干教师市级培训。到2020年,开展市级骨干教师培训总人数不低于500人,培训时间为2-3周,省市级骨干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要达到30%。二是组织开展专业教师技能考核和鉴定。积极组织专业教师参加技能培训和考核鉴定,大力提高专业教师实践技能水平,不断提高教师获得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全市每年新增高级以上职业资格专业教师,不低于专业教师总数的10%。三是实施名师培养工程。到2020年,遴选100名中职名师培养对象,通过“教育理论培训+专业知识培训+专业技能训练”的三阶段一体化培养模式,培养一批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学科带头人。名师培训纳入骨干教师市级培训,共同组织实施,分类进行教学。四是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将“双师型”专业教师队伍建设作为重点,认真贯彻执行“双师型”教师能力标准,积极开展“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逐步建立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人才库,推行职业学校之间“双师型”教师互聘互用机制。

4、校级培训。一是建立和完善教师培训提高制度。各校要结合本校专业建设和教师队伍实际,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教师培训提高制度。除国家、省、市级培训外,学校每年还应组织教师参加各类培训。学校年培训教师人数不得低于本校专任教师的15%。二是开展现代职业教育理论培训。到2020年,利用现代远程教育手段和网络资源,MOOC课程,结合校本研修等方式,采取学校定期统一指定学习课程和自学研修相结合的办法,对全体教职工开展现代职业教育理论培训,使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积极转变思想观念,明确新的历史使命,掌握基本要求。每学期开学前统一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组织校领导班子学习《中等职业学校校长专业标准》,组织专业教师学习研究新的《专业教学标准》,激励广大教师按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专业教学标准,明确方向,自觉加强学习,全面提升自身素质。全员培训每人每年不少于90学时。三是开展基础技能培训。到2020年,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对500名左右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开展专业技能基础培训。采取“基地培训”“企业培训”或者“基地培训+企业实践”等灵活多样的方式,使公共基础课教师通过转型专业基础理论和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尽快成为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合格教师,以解决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紧缺问题。四是组织教师赴企业实践。专业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以上时间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各校要健全管理机构和制度,除积极参加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企业实践实习活动外,还要分层次、分类型、分阶段组织教师进行企业实践,鼓励和引导教师带着问题或项目下到企业,边实践、边调研、边研发、边创新,不断提高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把组织教师到企业实践和学生到企业实习有机结合起来,学校选派相关专业教师与学生一起深入到企业,要求教师在做好学生实习管理和指导的同时,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企业实践活动。要把组织教师到企业实践作为职业学校教师在职培训的重要形式,提高教师专业技能水平和实践教学能力,促进职业学校加强校企合作,推进教学模式改革。要建立教师到企业实践的考核和登记制度,将教师到企业实践的情况列入教师职务聘任、考核和晋级的重要指标。

(三)科研引领,注重实效

 各中等职业学校要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探索职业教育教学理论,对教师参与科研定目标明任务提要求,要创办教师研究交流的平台,鼓励支持教师将自己的优秀科研成果向上级或正规刊物上发表交流,要注重教师在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研究成果的转化推广和应用,强化教科研对教学改革的指导与服务功能,推动职业教育质量提升。

(四)新老互助,共同成长

一要加强专业骨干教师培养。各学校要充分发挥高水平专业教师和行业企业高技能人才的示范带头作用,建立以校重点专业、骨干专业或特色专业为载体的专业技能名师工作室。制定教学名师培养计划,每校每年至少培养1-2名教学名师或职教专家。加强骨干教师的培养,省市级骨干教师在专任教师占比要达到30%,校级骨干教师占比达到70%以上。二要加强青年教师培养。建立健全基层教学教研组织,坚持集体备课,形成青年教师融入教学团队的工作机制。健全老中青教师传帮带机制,学校为每位青年教师指定1-2名省骨干教师以上的优秀教师进行结对帮扶,利用三年时间将其培养成为校级以上专业骨干教师。

(五)组织竞赛,创先争优

各县区、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引导教师踊跃参与各级师生技能大赛和素质大赛,争当大赛指导教师,全面提高技能大赛的水平和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在中青年教师中定期组织教学技能比赛专业技能比武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教学观摩、教学能力竞赛等活动,对优胜者在岗位聘任、职称评聘方面给予优先。每学期由名师讲授一节示范课,骨干教师讲授一节优质课,青年教师讲授一节公开课,定期开展优秀教学案例和模式推广宣传活动。学校领导要坚持推门听课制度,校领导每月听两节课,校业务中层领导每周听一节课,听课后要组织现场点评,建立听课记录。利用问卷调查或信息化手段,在每门课结束后组织学生对任课教师进行评议。每个学期结束前组织一次师生推荐优秀教师活动,评议和推荐结果要作为讲评教师和教师成长进步及绩效挂钩的依据之一。

(六)政策引导,优绩优酬

坚持按劳分配、优绩优酬。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建立和完善与教师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师生评价、实际贡献紧密联系和鼓励创新的分配激励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绩效工资分配要对实行理论与实训一体化教学的“双师型”教师按一定比例倾斜,对具有高级职称、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双师型”教师给予更大比例倾斜。要提高“双师型”教师、职业教育教学名师及职教专家的课时补贴等相关待遇,进行理论与实训一体化教学,在正常课时补贴标准基础上可上浮20%;对具有高级职称、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双师型”任课教师,课时补贴可上浮至50%。在职业教育专家评审时,“双师型”教师可优先推荐。学校在职称申报推荐工作中,要把具备“双师型”素质作为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优先申报推荐条件。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机构。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一规划、领导和管理全市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培养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等职业学校负责本地区、本校的培养培训计划的制定和落实,具体组织实施全员培训工作。市教体局设立由行业专家、企业家、教育专家和一线骨干教师组成的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培训专家指导委员会,负责技术指导、参与评估和考核等,委员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设在市职业成人教研室。秘书处作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市级培养培训项目的专门服务机构,负责培养培训项目的咨询、策划、管理,专家库建设、资金管理、评估和调研总结等。

(二)加大经费投入。市教育体育局设立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培训专项经费,统筹安排应用于市级骨干教师培训、职教名师评选等工作。各县区和市属学校也要设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专项资金,专项用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培养培训。

(三)强化考核管理。建立教师培训登记和考核制度。各学校将教师完成各类学习培训、到企业实践和新老互助的成效,统一记入学校教师继续教育档案,作为教师岗位聘任、业务考核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督导检查。市教育体育局建立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公示制度,定期组织抽查,总结交流经验,通报各县区及各市属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情况。对全市各级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成效进行年度公示,把“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名师和职教专家评审、骨干教师培训等情况作为对县区年度工作考核和学校办学水平评估的重要内容。对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滞后,“双师型”教师、教学名师和职教专家所占比例达不到全市平均水平的中等职业学校,在评先评优、项目推荐等方面采取一票否决制度。各县区教体局要经常检查指导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情况,督促各学校按规划和计划落实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