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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驻马店市教育体育局党组议事规则》的通知
发布人:  信息来源:[db:来源]  日期:2016-07-21  打印本文  

 

驻马店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印发《驻马店市教育体育局党组议事规则》的通知

 

驻教体〔2016〕157

 

 

局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驻马店市教育体育局党组议事规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7月8日     

 

 

 

驻马店市教育体育局党组议事规则

(试  行)

 

为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推进局党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共驻马店<市委常委议事规则>》《中共河南省委<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结合市教体局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原则

1、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一切重大事情必须由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必须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做到决策程序化、规范化、民主化和科学化。

2、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掌握第一手资料,防止和避免决策错误。

3、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凡集体决策决定的,任何人无权改变,行动上不折不扣的执行。

4、坚持分工负责的原则,加强党组内部的团结协调,党组成员在形成决定后,要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完成组织交办的分管工作任务。

二、议事范围

1、传达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的重要指示,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重大工作部署,联系本局实际研究贯彻执行的意见。

2、研究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政治思想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重大事项。

3、研究干部选拔、培养考核、任免、奖惩及干部调动、轮岗交流等有关人事问题。

4、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局有关重大规章制度。

5、凡涉及本局重大资金使用、经济交往和重大经济活动,必须经集体研究决定。

6、凡涉及向上级报告工作的重要事项和需要集体研究的其它事项必须集体研究讨论。

7、其它认为需要讨论研究的事项。

三、议事程序

1、党组成员需要提交集体讨论的问题,必须事先作好准备,充分沟通酝酿,在调查摸底、扣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方案和意见,并提交办公室,由办公室将有关需上会研究的事项及材料整理印发给党组成员及有关科室,经交流商讨后方能上会研究决定。

 2、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重大事项要提前一天通知党组成员。

3、党组成员要主动参与集体决策,经认真思考,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表明自己的态度。

4、作决定时,由于意见不统一,分歧较大,未能做出决定的,会后要进一步调查、分析、交换意见,再次复议,特殊情况也可向上级报告。

四、议事约定

1、党组会议一般每周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临时召开。

2、根据会议内容需要列席会议的同志由党组书记决定。

3、要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归档管理,需要上报和下发的要整理形成文件。

五、执行要求

1、会议做出的决定,党组成员必须自觉服从,各负其责,认真抓好落实,积极完成。

2、加强组织纪律,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会议研究的重要事项,任何人不准泄露,也不能将个人观点、会议情况向外传播,违者要追究责任。

3、党组书记要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民主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