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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驻马店市教育体育局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
发布人:  信息来源:[db:来源]  日期:2016-07-21  打印本文  

 

驻马店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

驻马店市教育体育局财务管理制度》的

通    知

 

驻教体〔2016〕160 号

 

局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驻马店市教育体育局财务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2016年7月10日

 

驻马店市教育体育局财务管理制度

 

    为深化财务制度改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机关财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根据《会计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现金管理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机关财务活动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由办公室(机关财务室)统一管理。机关财务室负责编制全局的预算计划,年终决算,撰写财务分析报告;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统一设立账户、统一核算,实行财务会签审批制度。财务工作实行“两公开一监督”管理办法。即公开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执行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局机关成立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对机关财务情况进行监督,对重大收支项目提出意见和建议,对财务公开的有关内容进行审核、分析、评价,听取群众意见,提出改进措施。办公室(机关财务室)每季度向局长办公会议汇报局机关预算内外资金收支情况,年终接受审计、纪检监察、财政、物价、税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

一、预、决算管理制度

 1、机关实行集中核算统一管理。每年年初,办公室(机关财务室)根据市财政局统一要求,会同各科室一起编制单位预算,经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后报财政局审批。

    2、编制经费预算要坚持量入为出、勤俭节约、适度从紧的原则,在保证人员经费和必要的公务费、业务费支出的基础上,适当安排急需的设备购置、修缮费,如有节余,才能安排基建所需经费。

    3、机关财务室经常与财政局教科文科联系,随时了解资金流转情况,提前编制下月所需经费预算,保证资金按月足额到位,确保机关资金正常运转,并根据市财政要求,做好年终决算。

二、收入管理制度

    1、收入是指依照规定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拨入经费、预算外资金收入和其他收入。取得各项收入必须及时入账,实行收支两条线,不得自行留用、坐支,严禁私设小金库。

    2、机关所有收入由机关财务室统一收取,其他科室不得收取,其他人员不得代替收费。

    3、机关财务室依法组织各项收入,收费必须办理收费许可证,按规定标准收费,做到应收尽收。

    4、机关财务室要加强收入票据的统一管理,全部按规定使用正规的财政或税务票据。

三、支出管理制度

    1、购置办公用品及固定资产的报销

    (1)各科室遵照“必需购买、能用则用”的原则,确需购买或更换的办公用具,科室提出申请购买计划,科室分管领导签字,由分管办公室的副局长、局长批准后交机关财务室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办公用品由机关财务室保管和分发,并登记办公用品发放辅助台账。

    (2)科室急需购买用品,由科室填写《采购申请单》,经科室负责人、办公室主任及分管办公室的副局长审批后,交机关财务室按规定程序采购。

2、会议及公务接待的报销

压缩会议开支,精炼会议内容,能通过电视电话系统召开的会议不再集中到市里开会;能开半天的会议不开一天。

    (1)会议费的报销:办会科室将《会议接待审批单》(共三联)经办公室主任、或分管办公室的副局长审批后(第一联、三联存根),将《会议接待审批单》(第二联)交给办公室负责接待的同志,由其凭《会议接待审批单》(第二联)到与接待单位联系。会议结束后,办会科室将会议通知、会议签到册等一并送交机关财务室审核,按规定报销。

    (2)公务接待标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每人每天就餐费不超过100元,其中早餐20元、中餐、晚餐各40元。承办科室填写《会议接待审批单》(共三联),报办公室主任或分管办公室的副局长审批后(第一联存根),由承办科室将审核后的《会议接待审批单》(第二联)交接待单位安排接待。酒水、香烟原则上采用本地产品。由机关财务室凭《会议接待审批单》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并与接待单位统一结算。

 3、车辆费用的报销

(1)按车牌号实行一车一卡制。根据每辆车的的行程公里数,对油料进行控制和管理。

(2)实行派车审批制度。车辆出差前,由车管人员开具派车审批单。机动车辆过桥过路费的报销,凭分管领导签发的工作人员出差审批单和车管人员出具的派车单为依据,实行实报实销。

(3)为每辆车每年解决洗车费1800元。

(4)车辆实行定点维修。如需维修车辆,必须到局指定的维修店维修,每季度由财务室根据修车三联单支付车辆维修费用。

(5)因驾驶员违章操作造成车辆损坏,维修费用由驾驶员本人承担。造成重大事故或故意损坏车辆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6)车辆报废根据有关规定程序进行,填写《固定资产变更核查监督表》,经局党组研究,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纪委派驻机构审查备案。

4、打字复印、会标制作的报销

根据政务信息化和无纸化办公的要求,公文、会议材料的打字原则上由相关科室自行完成。材料的复印,会标、宣传标语、证牌的制作等,由承办科室根据工作需要填写《政府采购单》,办公室主任审签后,交打字复印社复印、制作。机关财务室办理政府采购手续,根据审核单结算。

     5、差旅费的报销

出差人员根据市财政局驻财行〔2014〕第15号有关差旅费报销的有关规定及领导签字的会议通知单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经科室负责人、办公室主任、分管办公室的副局长、局长签字后,财务室复核报销。

6、固定资产的维修报销

确需维修的固定资产,由科室提出意见报办公室,办公室提出维修方案,经分管办公室的副局长、局长审批后,由办公室与政府采购办指定的定点维修单位签订合同,机关财务室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办公室组织人员进行维修,机关财务室根据合同进行结算。

7、财务报销审批流程权限

300元以下的报销由办公室主任审批;3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报销,由分管办公室的副局长审批;2000元以上的报销,由局长审批;10000元以上的大额开支,提交党组会集体研究。

四、现金管理制度

    (1)严格现金日记帐制度,逐笔记载现金收付,帐目日清月结,做到账款相符。

    (2)现金收付必须坚持“钱账分管”的原则,明确会计与出纳人员各自的经管责任,出纳管钱不管账(银行、现金日记账除外),会计管账不管钱。实行不相容会计工作岗位分离控制。

    (3)机关财务室应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其他情况一律通过银行转帐结算。

    ①发放给个人的劳务报酬。

    ②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按规定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③出差人员携带的差旅费。

    ④结算起点在1000元以下的零星开支。

    ⑤因采购地点不确定,办理转账不方便,确需现金支付的其他特殊情况。

   (4)现金支出应当从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坐支。

   (5)严格执行财政部门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每日业务终了,对于超过限额的库存现金,必须于当日存入开户银行,不得擅自保存,因特殊情况确需隔夜保留的,必须报请领导批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6)单位或个人领取现金,如果一次性金额超过2000元(含2000元)以上的,须提前1天向机关财务室预约。机关财务室应根据有关预约款项编制现金用款计划,并向开户银行支取现金,对于提取金额较大的,应提前2日向开户银行预约。

    (7)现金管理必须做到十不准:不准公款私借;不准挪用现金;不准将私人现金、存折及贵重物品存放于单位现金保险柜;不准以借据或白条抵顶现金库存;不准私设“小金库”;不准利用账户为其他单位或个人套取现金;不准将单位的现金以个人储蓄方式或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不准编报假用途,套取现金;不准坐支现金;不准泄露库存现金情况。

    (8)单位或个人借款,必须经办公室主任、或分管办公室的副局长、或局长签字审批,并于借款之日起三个月内清账。因公外出人员必须于回到单位之日起一周内结清借款。原借款未结清者,不得再借,有特殊情况的,须经局领导审批方可延期。

(9)严格现金收支手续。出纳人员办理现金收付,收入现金应给交款人收据或发票;付出现金,应在付款的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戳记。领款人领取现金时必须签名。手续不齐备,出纳有权拒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