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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信息来源:[db:来源]  日期:2016-07-01  打印本文  

 

驻马店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做好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驻教体 〔2016〕145 号

 

各县区教体局,局直各学校:

  暑假在即,为做好暑假期间的学校安全工作,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教育

  要在暑假前对全体学生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和学生年龄特点,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了解掌握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拥挤踩踏、防火、防雷电、防洪水、防人身侵害和防受骗等安全常识,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往返途中人身和财物安全,注意饮食、饮水安全,不私自下水游泳,不参与非法活动,不到营业性网络场所上网等,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二、加强家校联系

  要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电话、短信等多种形式,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和联系。要及时告知家长放假、开学的具体时间,提醒家长关注学生行程安全,对低年级学生要做好学校与家长接送的交接工作。教育、引导家长在假期期间依法履行好监护职责,特别是对留守儿童要加强安全监护,扎实做好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重点做好防范学生溺水教育管理,确保学生在假期不失控漏管。

  三、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暑假期间我市正值汛期,雷电、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频发。各县区教体局、局直各学校要密切关注当地灾害预警信息,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预防和应对自然灾害。在放假前要全面进行排查,重点检查校园周边地质环境、防雷设施、学校校舍和学校在建工程,尤其要加强对地处低洼地段、邻近山脚学校,以及受洪水冲击、雨水浸泡校舍的安全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对受灾校舍和危及学校安全的易滑坡山体、挡土墙进行排查,发现危房要立即停用并做好维修加固工作,D级危房必须坚决、及时拆除,严禁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

   四、做好暑期留校和参加校外活动学生的安全工作

  暑假期间,原则上学生不得留校,学校不得组织学生进行大型活动。对特殊情况需要暑期留校的学生,学校要了解掌握留校学生的情况,安排专门人员负责他们的安全工作,提醒学生注意在校期间和外出安全。受内涝、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学校,要组织专业力量开展校园消毒、防疫和饮用水检查处理工作,确保留校学生饮水安全。学校在暑期组织学生开展夏令营、参观考察、志愿者服务、实习和社会实践等大型集体活动时,应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提前制定安全预案,明确责任,依法实施。在活动地点、出行路线、交通工具选择上要精心安排,远离易发生山洪、雷击、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危险地区,严防交通事故、拥挤踩踏、食物中毒、意外伤害、野炊引发火灾等各类学生伤亡事故发生,确保师生集体活动安全。

  五、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要利用假期学生不在校的有利时机,对学校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评估。结合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和夏季消防检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对学校消防、校车、危险化学品、校园建筑、塑胶跑道等方面进行一次彻底排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落实整改措施,全面彻底排查消除学校各类安全隐患,为顺利开学做好准备。

六、加强值班值守工作

   要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肃值班纪律。必须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并有校领导在校带班。确保通信联络畅通,随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快速反应,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要严格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如实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上报相关情况,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节假日期间校园安全巡逻,严格控制外来人员无故进入校园,严防治安案件以及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发生。

  各县区教体局、局直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暑期学校安全工作,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将各项措施落实到岗、到人,确保暑期期间学校和师生的安全。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