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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5—2016学年度“两创两争”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人:  信息来源:[db:来源]  日期:2016-06-21  打印本文  

驻马店市教体局    驻马店市文明办

关于评选2015—2016学年度“两创两争”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驻教体〔2016〕114号

 

各县区教体局、文明办,各高等学校,局直各学校,幼儿园:

2015年以来,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广大师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以“创建文明校园、创建文明班级、争当文明教师、争当文明学生”为主要内容的教育体育系统“两创两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推动全市教育体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依据《驻马店市教体局  驻马店市文明办关于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驻教体〔2016〕1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评选、命名表彰一批20152016学年市级文明校园、文明班级、文明教师和文明学生。现将评选申请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

1.文明校园: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含民办学校);

2.文明班级: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含民办学校)中的班集体;

3.文明教师: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含民办学校)在职教师;

4.文明学生: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含民办学校)中取得学籍的学生。

二、表彰名额

文明校园50所、文明班级150个、文明教师200名、文明学生300名。

三、申报安排

文明校园实行分层次表彰。市级文明校园由市文明委命名授牌,授予市级文明校园称号,并择优参加省级评选。市教体局和市文明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根据文明校园评价细则,组织检查考评,提出表彰市级文明校园建议名单。

(一)申报办法

1各县区文明集体及个人申报办法

各县区教体局、文明办要严格按照《文明文明校园、文明班级、文明教师和文明学生及个人标准》(见附件1),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文明集体和文明个人的评选。要对申报的文明集体及个人进行严格考核,并按照所分配名额(见附件2)向市教体局和市文明办推荐申报。市教体局和市文明办将适时派出考核组对推荐的文明集体进行考核验收。

2、高等学校和局直各学校文明集体及个人申报办法

高等学校和局直学校文明集体及个人由各学校向市教体局和市文明办直接申报。

(二)申报材料

1.文明集体和文明个人申报表(附件3-6);

2.文明集体和文明个人名单汇总表(附件7);

上述材料请用A4纸打印装订一式两份。报送材料同时发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汇总表(附件7)电子文档,电子信箱:zmdjtjbgs@126.com

(三)报送时间

2016年7月15日前。

(四)报送地点和联系方式

市教育局体育局办公室(办公楼二楼局大办公室)

市教体局

李  明    0396-3651958   13939612604

市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中心

任  军    0396-2651315  13283080093

四、推荐要求

1、评选文明校园先进集体和个人活动,是全市教育体育系统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力抓手,是扎实推进教育体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驻马店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县区教体局、文明办和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充分发挥评选表彰的导向和示范作用,坚持评创结合,以评促创。

2、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审核,切实做到优中选优。所推荐文明校园必须从县级文明校园或获得过县级以上表彰的学校中推荐。文明教师的评选要注重向一线教师倾斜。要通过民主推荐的形式评选本单位在教学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学习楷模,要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3、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教育和引导广大师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伟大中国梦和建设“四个驻马店”而发奋学习、不懈奋斗。

 

附件:1、驻马店市文明校园、文明班级、文明教师、文明学生标准

2、20152016年度创建文明校园活动表彰名额分配表

3、驻马店市文明校园申报表

4、驻马店市文明班级申报表

5、驻马店市文明教师申报表

6、驻马店市文明学生申报表

7、20152016年度创建文明校园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汇总表

附件下载.doc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