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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暑期放假的通知
发布人:  信息来源:[db:来源]  日期:2016-06-14  打印本文  

驻马店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2016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暑期放假的通知

驻教基〔2016〕57号

 

各县区教体局,局直各中小学校:

2016年暑期临近,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今年暑期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幼儿园原则上7月5日暑假正式开始,普通高中7月14日暑假开始,8月30日结束,8月31日学生报到,9月1日正式上课。农村学校在保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暑假8周的前提下,具体放假的起止日期由县区教体局自行确定。

 二、工作安排

暑假期间,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规范假期行为

1、严禁随意加重学生课业负担,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十不准》、《十条禁令》。科学合理的布置暑假作业,不得强迫学生购买教辅资料,不得安排假期补课,不准举办复习班和各种形式的培训班,严禁学校和教师假期以办班名义乱收费,严禁公办中小学教师在民办教育机构及校外的任何文化课补习班、培训班兼职、任课,严禁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民办教育机构举办的各种形式的补课和培训。

2、严禁公办普通高中举办复读班。各县区教体局及局属各高中必须统一思想,明确态度,落实责任,一抓到底,做到早安排、早部署,坚决禁止公办普通高中举办复读班。省、市示范性高中要起带头作用,模范执行规定。对有复读需求的学生,应引导其到民办学校或政府举办的高中复读学校就读。

3、严禁下达高(中)考升学指标和炒作高(中)考“状元”。各县区要坚持正确的教育政绩观和质量观,按照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建立健全科学的教育教学考核评价和质量监测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给辖区学校、教师下达高(中)考升学指标;不得以高(中)考升学率或考试成绩为标准对学校和教师进行排名和奖惩。高、中考结束后,严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炒作高(中)考升学率、高(中)考“状元”。

    (二)丰富假期生活

各县区及各中小学校要科学指导学生的假期生活,立足于丰富人生阅历、锻造优良品质、生成个性智慧、增强实践能力、培养创新精神,为学生提供系统科学的假期生活指导。要教育和引导中小学生暑期文明上网,引导家长加强对子女暑期上网的教育管理,使学生自觉抵制不良信息的侵害。要通过推荐精品图书、组织读书比赛、撰写读书报告等形式组织学生开展假期读书活动,鼓励学生多读书、读好书,丰富假期精神生活。要本着就近、方便、安全的原则,积极引导中小学生开展体验劳动、公益活动、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学生服务家乡、服务社会,使广大中小学生在丰富多彩的假期活动中开阔眼界,陶冶情操,增长知识,提高能力,磨炼意志,愉悦身心,健康成长。

(三)做好安全工作

假期前后,各县区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各县区和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成立假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或办公室。放假前,县区与乡镇中心校,中心校与所属学校、学校与班主任、班主任与学生要层层落实暑假安全目标责任。

2强化暑期安全教育。放假前,各学校要制定暑期安全工作方案,要组织召开教师、学生及家长等不同层次的专门会议,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明确安全工作要求。各学校要结合本地实际,集中对学生进行一次各校(园)要安排时间,通过主题班会、专题报告会等形式,对学生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暑假生活指导,重点加强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火灾、防中毒、防不法分子侵害、防突遇自然灾害的“六防”教育,重点突出防溺水教育,教育学生务必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河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人或者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特别要教育学生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施救。切实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暑假期间,学校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开展大型集体活动,教师不得私自组织学生外出活动。

    3、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教育学生讲文明树新风,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远离毒品和邪教,不进各种成人娱乐场所及网吧、电子游戏厅,不看不浏览内容不健康的书刊、音像制品和网站。

    4、切实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假期前,各县区和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重点做好夏季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工作,让学生了解相关传染病的防治知识,增强防病意识,提高防护能力。

    5认真落实假期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假期值班制度、安全巡查制度和学生非正常伤亡报告制度。假期前各学校要对校舍和教学设施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学校要害部位和重点岗位,必须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并有校领导在校带班。要制订安全事故防范预案,进一步明确非正常伤亡学生报告渠道。有特殊情况,在妥善处理的同时,要及时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积极组织师资培训

各县区和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暑假的有利条件,进一步做好教师培训工作,继续做好中小学校长、班主任、体音美信等学科教师的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广大教师实施新课程和教育教学的能力和学校管理水平。

(五)规范招生工作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各县区教体局要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情况,合理划定每所公办学校的招生范围。加大力度,认真解决公办学校择校问题。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由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认真落实省教育厅等三部门《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实施意见》(豫教基一〔2012〕81号)和《河南省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治理择校管理办法》(试行)(教基一〔2014〕52号)规定,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择校和乱收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采取考试的方式招收新生。学校要根据办学条件情况,合理制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须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要按照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学区落实招生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本学区适龄儿童入学。公办小学、初中不得违规擅自招收择校生,不得向学生收取择校费和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要妥善安排残疾儿童入学,努力为不同类型和不同程度的残疾儿童提供多种形式的学习机会。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认真做好小学六年级和初中九年级学生的毕业工作。认真做好小学一年级新生注册学籍工作,认真做好初中、高中全国学籍网上招生录取工作,任何初中学校不得在学生没有到校报到注册的情况下,进行网上初中招生。严格遵守“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原则进行新生注册和初中、高中招生。

市区初中和小学的招生工作要在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联席会议统一领导、组织、协调下进行,严格实行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按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其他各县区在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指导下,自行组织招生工作。凡违背上级规定和要求,举行入学考试、提前招生、择校和大班额现象严重的学校及县区,市教体局将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并视情节给予责任人严肃处理。

三、其他要求

各县区及各学校要在暑期结束前认真谋划并切实做好新学期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各县区教体局要在开学后组织开学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妥善解决,检查结果报市教体局。

各中小学及幼儿园暑假期间学校(园)领导带班、教职工值班安排及联系电话,务于放假前报县区教体局办公室。市直学校报市教体局办公室。暑假期间,市教体局值班电话:2914771,3651900。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