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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加强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人:  信息来源:[db:来源]  日期:2016-06-07  打印本文  

驻马店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印发《加强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

驻教体〔2016117

 

各县区教体局,局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全市教育系统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建设,市教育体育局制定了《加强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建设实施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531

 

加强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建设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讲话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 号)、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310 号)、《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141 号)、《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 号)、《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 号)等系列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和加强我市教育系统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的意见》(国发〔201241 号),《河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豫政 201359号),紧密结合我市实际,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弘扬高尚师德,积极引导每一位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和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增强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建设教育强市,建设幸福美好驻马店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在广大教师中进一步强化立德树人、为人师表的育人意识,使依法执教、优质施教、廉洁从教、文明执教、乐于从教,争做学生的良师益友成为广大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主旋律,在全市教育系统形成和大力推进比敬业、比奉献、比育人,热爱学生、热爱学校、热爱教育的行风正气,建立和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形成师德师风新气象,不断为全市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输送正能量,注入新活力,凝聚新力量。

三、主要举措

(一)依法依规建立常态保障机制依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310 号)、《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141 号)、《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 号)、《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 号)等系列文件精神,实施常态教育。将师德、心理健康和法制教育内容渗透在各级各类培训中,将德育教育渗透在教师日常教育教学行为中,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积极开展阅读经典、艺术鉴赏、学习楷模等系列活动,培养教师的职业精神和价值理想,使师德师风提升活动成为广大教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渠道。确保师德师风建设在制度上有抓手,在个人行为上有对照,在学校管理上有规范,在评价考核方面有依据,以规范促提高,形成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明确责任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师德师风建设领导负责制,切实加强对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领导和监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师德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有关职责要落实到具体的职能机构和人员。强化师德师风建设的责任主体是学校,第一责任人是校长(书记)。要建立起教育行政部门抓校长,校长抓学校,学校抓教师的三级管理体系和教育行政部门对校长问责、校长对教师问责的问责体系。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师德建设摆在学校教师工作首位,贯穿于管理工作全过程。学校校长要亲自抓师德建设。学校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教师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先锋模范作用。学校教代会和群团组织应紧密配合,形成加强和推进师德建设的合力。

(三)有的放矢建立健全培养培训教育机制。师德师风问题要从根本上解决,必须从培养培训着手,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把师德师风教育主题贯彻教师成长全过程,强化课堂纪律,强化党建工作,强化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在各级各类培训必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师德、法制、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必修课程,引领方向,依法执教,纠正偏差,增强动力,引导教师消除职业倦怠心理,勇于承担立德树人的神圣使命。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必须强化师德教育,开设师德教育专题,举行新任教师宣誓活动,引导带动青年教师投身教育、终身从教的热情。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发挥优秀老教师的传帮带和示范引领作用,打造老中青互相借鉴互相学习的团结和谐教师队伍。

(四)广泛宣传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树立正面典型,大张旗鼓做好树先进、学先进,比先进、做先进的良好氛围。加强正面激励,促进形成重师德、尚师德、修师德的良好风气。

(五)多措并举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师德考核作为教师年度考核的核心内容,摆在首要位置。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师德档案,详细记录教师接受职业道德教育、表彰、奖惩和对教师的评价等情况,作为奖励、晋级、晋职、聘任、交流、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等的重要依据。建立教师自评、家长评价、学生评价、学校综合评价、师德考核小组综合评定相结合的师德考评机制,重点考察教师职业道德表现、教学态度和育人效果等,考核结果作为教师绩效工资、年度工作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评优评先等的重要依据。

(六)公开透明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学校和教师之间要签定《师德承诺书》。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设立师德师风投诉电话、投诉信箱,接受学生、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对师德师风的监督。学校主要领导具体受理学生、学生家长对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教师的举报投诉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投诉。每学期末学校要组织家长对教师的教学行为进行一次测评,不满意率达到三分之一者,年终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七)动真碰硬建立健全惩处机制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考核结果公示后存入师德考核档案并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年度工作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已经获得荣誉称号的,由授予部门予以撤销或降低层次,三年内不得晋升职称和评优选先,延迟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连续两年师德考核“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依法退出教师队伍。凡因学校贯彻执行不力,教育不到位,责任无落实等损害教育和教师形象的现象,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并取消该校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影响较大的,要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并给予严肃处理。

四、组织实施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不断提高教师的师德素养,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根本保证,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首要任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全市广大教师都应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大战略意义,强化领导。要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事关教育工作全局的大事列入议事日程,常抓不懈,抓出成效。要成立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和巡视小组,有的放矢地指导开展广大教师积极参与的喜闻乐见、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卓有成效的师德师风建设系列活动,切实达到组织有力、任务明确,制度到位,效果突出,形成常态。

(二)创新载体,提升效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师德建设寓于形式多样的各种活动中,让广大教师在丰富多彩的师德教育活动中接受教育,经受锻炼;要立足实际,因时因地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将活动和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创新活动载体,用新颖的活动载体吸引教师,提高广大教师参加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师德师风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全面总结,推广经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举办丰富多彩的师德师风建设活动,开展理论探索,全面总结各自有益的做法和经验,不断促进师德师风建设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把师德师风建设的主要内容具体化、规范化,制度化,成为全体教师普遍认同的行为准则,形成符合全市教师队伍建设实际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四)强化措施,注重督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对师德师风建设全过程的督查,公布监督电话,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督查,制定督查办法,建立每学期开学前预督查,开学初集中统一督查,学期中暗访、节假日专项督查制度,切实达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五)挖掘典型,及时宣传。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简报、手机报、报刊、网络等形式和媒体不断推出宣传对象并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发现和深入挖掘爱岗敬业,默默无闻,潜心育人、无私奉献、关爱学生的优秀教师典型,进行广泛宣传,适时组建市、县、乡优秀教师典型事迹报告团,逐级开展巡回演讲,激励广大教师立德树人的使命感、荣誉感和职业自豪感,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使尊师重教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