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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市级骨干教师培育对象的通知
发布人:  信息来源:[db:来源]  日期:2016-04-25  打印本文  

          各县区教体局,局直中小学校 : 根据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实施新一轮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意见的通知》(教师〔2009〕75号)精神和2016年省师训工作会议安排,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教师中遴选一批市级骨干教师培育对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培育对象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师德。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严于律己、廉洁从教,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没有违反教师规范“六条禁令”。 3.继续教育成绩突出。个人信息已登录《河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积极参加培训,截止2015年继续教育学时已完成360学时。 4.身体状况良好。 5、原则上从教5年以上,担任县级骨干教师2年以上,优先遴选。 6、教学成绩突出,能起到辐射引领作用。 7、推荐名额要向农村学校倾斜 ,并兼顾民办学校。 二、新一批市级骨干教师培育对象通过河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上报,附件2纸质材料报市教育局师训科。报名及纸质材料上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5月30日。 三、市教育体育局将对市级骨干教师培育对象进行培训考核,经考核认证合格的授予市级骨干教师称号。 联系电话:0396—3651936,E-mail:zmdsxk@163.com。   附件:1、驻马店市级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育对象名额分配一览表 2、驻马店市级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育对象推荐表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