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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捐助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  信息来源:[db:来源]  日期:2016-01-21  打印本文  

 

驻马店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驻教体工〔2016〕1号 
 
  驻马店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捐助活动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弘扬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确保困难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年,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的通知》(驻电[2015]27号)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市直教育体育系统大力开展捐助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局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动员本单位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踊跃参与捐助活动,切实把这项事关广大困难群众切身利益的好事办好。各单位负责同志,特别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捐赠,发挥表率作用。 二、要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捐助活动的重要意义,按照“自觉自愿、量力而行、形式多样、注重实效”的原则,迅速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捐赠款物的接收、管理。认真组织开展救助,要深入到帮扶点和单位困难人员家中访贫问苦、解决困难人员过冬御寒、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确保本单位人员度过安定、欢乐、祥和的春节。 三、要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关心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有关政策,宣传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党员干部、群众“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好的做法和好人好事,积极营造浓厚氛围,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积极参加捐助活动,确保每一位困难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情意。 四、要按时捐助。各单位接此通知后,于2016年1月26日前完成捐助任务,并及时将捐款缴市教育体育局党组办公室。市教育体育局在2016年春节前,对各单位开展捐助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联系电话:3651959                                                                 2016年1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