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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教育局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自查报告
发布人:局办公室王梅枝  信息来源:局办公室  日期:2019-12-01  打印本文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和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要求,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总体情况

2019,驻马店市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内涵,切实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感、紧迫感,党政负责人履行推进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重要位置,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按照市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大力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和谐健康发展。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一)推进政府机构改革。一是按照驻马店市机构改革方案,于128日挂牌成立了驻马店市教育局。二是高度重视教育系统“放管服”改革工作,按照政务服务事项“三集中、三到位”要求,进一步优化职能配置,提高行政效能,组建成立了审批服务科,派驻到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置了教育局窗口,具体承办市教育局政务服务事项,切实减少群众办事跑腿次数,最大限度地利企便民,全力把“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目标落到实处。按照市“放管服”改革办统一部署,梳理上报市教育局政务服务事项14项,建立了事项基本目录,按时完成了上报任务,扎实做好了与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接的前期准备工作。

驻马店市教育局成立后,体育职责事项划归市卫健体委(原卫计委),原保留的2项行政审批事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审批、临时占用体育设施审批”现归市卫健体委。目前我局保留行政许可2项(教师资格认定和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行政处罚3项(使用假教师资格证书的处罚、对不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部门、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干涉他人学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处罚和教育考试机构、学校(考点)在考试、招生中违规违纪的处罚)、行政检查1项(民办高中、中专办学许可证年度检查)、行政确认1项(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认定)。

(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一是制定权力清单。把权责清单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列入应履行的管理职责,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严格按照公布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使职权,不在清单之外变相行使职权;二是明确岗位职责。依法确定内设机构和执法岗位的责任,明确具体执行责任主体、期限等。在实施不同执法职权过程中,加强对违法或者不当的执法行为进行追究的违法责任监督制度。三是坚持依法行政。按照市“放管服”改革办统一部署,梳理上报政务服务事项14项,建立了事项基本目录,已在局网站上公布,严格按照权责清单行使职权,无变相行使职权行为发生。上半年,参加了驻马店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现场观摩交流工作推进会。

(三)深入推进政务诚信。加强信用信息平台建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作出决定后及时公示。制定了《驻马店市2019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全省统考考务工作实施细则》,严肃考风考纪,明确考生违纪、作弊行为的认定及处理办法,要求考生签订《河南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从制度上规范失信行为。

三、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情况

(一)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根据完善政府依法决策机制有关要求,不断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设的调查研究,完善了《驻马店市教育局领导班子议事规则》《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重大事项公开制度》等,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凡涉及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都严格按照程序由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在局直中小学项目选址及建设上,我局多次邀请专家及市主要领导参加调研,充分论证,保证了项目建设的合理性、科学性和实用性。

(二)严格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按照驻马店市教育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健全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管理,加强执法监督,严格责任追究,推进教育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河南省小东律师事务所翟向东、李虹阳、韩星为专职法律顾问,继续发挥专职律师作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等方面的服务保障和智囊智库作用。一是协助处理维权工作。我局聘请法律顾问保证依法依规妥善解决相关问题,在矛盾化解、维护社会稳定中的起到积极作用。二是发挥在领导干部学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中的专业作用。参与我局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充分利用律师顾问从业经验,深入讲述依法行政的意义和依法行政的途径和手段,对我局领导干部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同时律师顾问依托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为教育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了两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案卷标准》《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和两法衔接等工作相关知识进行详细讲解,进一步提高教育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四、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情况

一是注重创新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思路。制定了《驻马店市教育局2019年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积极推进行政指导,完善监督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通过改进执法方式,创新执法机制,为我市教育事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是加强服务型行政执法调研工作。为进一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的发展和创新,我局在今年的检查工作中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的的调查研究工作,通过走访询问行政相对人和基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深度挖掘问题,积极进行研讨,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提高服务型行政执法的效果。

三是完善行政指导工作机制。按照《河南省行政指导工作规范》《河南省行政指导文书示范文本》,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本系统的行政指导工作规范和文书。

四是规范行政调解运作程序。编制《驻马店教育局行政调解示范文本》,制作《驻马店市教育局行政调解流程图》,为规范行政调解工作奠定了基础,同时根据司法局要求,及时填报国务院司法局行政调解统计分析数据。今年以来,市直教育系统无行政调解行为。

五是持续推进“互联网+行政执法”。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将互联网与行政执法有效融合,明确具体任务和进度;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不断探索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和风险防范能力;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平台、驻马店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微博等,加强行政执法网上服务和信息共享,推进本系统“互联网+行政执法”的落实。印发了《驻马店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暨加快推进监管数据汇聚工作的通知》,按照自上而下、行业管理、顶层设计的原则,教育部、省教育厅确定了,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承担4项“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对持有教师资格证者的监管、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管、对单位或个人遵守《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监管、对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监管,市教育局需要定期向“互联网+监管”系统推送包括行政检查行为、行政处罚行为、行政强制行为、其他类别行为在内的监管行为信息。

五、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

(一)加强法治思维培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制定年度方案,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局机关干部和局直单位学习“七五”普法重点教材《教师法律知识读本》《教育法律法规政策选编》、《反渎职侵权工作知识读本》《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等书目,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各种行政知识考试。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教育部、教育厅举办的培训班,组织全体机关人员通过公务员网络培训学院参加行政执法业务培训。

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教”活动,大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努力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意识。今年3月份举行了一系列法治宣传活动,举办了全市教育系统法治报告会。

(二)认真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职责。建立并公布权责清单、行政执法流程图及行政执法岗责体系,将教育法治作为推进和保障教育改革发展最重要的手段,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市教育统筹综合改革。坚持持证上岗,规范行政执法文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针对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同时,将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纳入年终工作考核,纳入对各职能科室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督促各县区教育局、局直各单位做好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工作,切实把依法行政工作贯彻到决策、执行和监督的全过程。

(三)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贯彻落实《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不通过执法资格考试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每季度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持证人员进行清理;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的审定工作,对不符合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及时进行清查。

(四)加强建立政执法情况统计报告制度。按要求向市司法局和省教育厅报告行政处罚、行政投诉举报等行政执法情况。今年以来,我局未开展行政处罚行为。

(五)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截至目前,我局行政执法力量建设较为完善,各县区教育系统执法人员均取得行政执法证,保证在驻马店市辖区内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合格率为100%。

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一是遵守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根据《市政府关于做好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了《市教育局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对规范性文件管理主体、制定程序、格式要件、文件报备、文件清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特别是对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广泛听取意见等制度进行了完善。在制定《驻马店市中小学校名称管理办法》过程中,注重调研论证,深入学校了解情况,多次召开座谈会、协调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调研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公开发布等程序,确保意见符合法定权限、符合我市教育发展实际,切实解决教育发展的实际问题。二是按照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程序、期限和方式进行备案。坚持规范性文件及时备案和两年定期清理制度,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的要求开展工作,规章、规范性文件全部符合制定权限,未出现一起内容违法的文件或制度,确保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同时将涉及教育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在局网站上公布,方便群众查阅。今年以来共按要求制定并备案3个规范性文件。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是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完善《驻马店市教育局局直单位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和权力制约。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利用公共电话、网络、局长信箱等载体,畅通信访渠道,为广大人民群众实施监督提供良好条件。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及时查办、按期上报省委、市委、市政府、市纪委批转的信访件。今年以来,截止目前,我局共接收市长热线767件,均按时办结并上报,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2019年,市教育局承办市四届人大四次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共78件,其中,主办件56件(建议24件、提案32件)、协办件20件(建议5件、提案15件)。由李超然、李慧杰、张胜、田秋艳等6位委员提出的第324号提案《关于“政府应支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建议》;王蕾委员提出的第198号提案《关于中心城区中小学校消除大班额的几点建议》;李界锋、杜蓱等委员提出的第281号提案《关于推进我市青少年研学教育活动的建议》被列为市领导阅批督办重点提案。截止2019710日,主办的56件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主办件已全部办理完毕,其中三件市领导阅批督办重点提案分别由基础教育一科、二科和民办教育科承办。回复率、办结率、满意率均达到100%。梳理建议提案内容涉及到我市教育惠民改革发展的方方面面,主要集中在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城区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加强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及青少年研学拓展等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上。

 二是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印发了《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克服教育工作“不敢为”、解决教育工作“不会为”、督查教育工作“不想为”问题、着力开展依法办学重点监管工作。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情况

一是加强机构建设。制定了驻马店市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驻马店市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台账,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指定专人负责全局政务公开信息的网上发布、更新、维护等工作,实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 建立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回应机制和政务公开考核监督制度,对老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政策解读,妥善处置与教育相关的重大政务舆情。

二是推进信息公开。积极建设教育局域网、教育资源信息网、招生考试信息网,及时公布机构设置、政策法规、招生考试、学生资助、教师资格、机关预决算及执行情况报告等信息,全面发布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程序、条件、办理结果,提高审批效率和行政透明度。编制并发布年度报告,树立阳光教育形象。建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将依法行政工作计划、依法行政工作报告、重大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等内容进行公示。建立了权责任清单专栏,以及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促进广大群众对教育事业的了解与关注。建立新闻发布会和政务舆情处理制度,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截止目前,在驻马店市教育局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395条。

三是拓宽公开途径。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评查指标,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大力加强门户网站及政务微博建设,目前我局门户网站已经建成全市教育系统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法规宣传、为民办事、监督约束、公众互动的信息化平台。

九、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一是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机制建设。制定了《驻马店教育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制度》,印发了《驻马店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市教育局办公室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及行政复议和对外应诉工作,由党组书记、局长王和平负总责任,党组成员、副局长彭蒸分管行政复议工作,王新洪、徐继、王士硕、赵晨为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由王士硕、赵晨具体负责行政复议受理和审理工作。办公场所设在局办公室,配备有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各两台,录音笔、照相机、摄像机等办案专用设备各一台。将行政复议经费列入机关财政预算,用于案件办理、宣传指导和其他业务。2019年市教育局无行政复议事件、2起行政应诉事件。

二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我局印发了《驻马店市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成立了市教育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在做好教育系统内部法治宣传教育的同时,积极向社会开展普法宣传,深入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促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2019年全市各学校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注册学习人数为48.4万人,20.4万名学生参加第四届“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并被授予“宪法小卫士”称号,12月份“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市教育局共举办集中宣传2600场,参与人数43.8万人次。

十、提升教育系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一是深入推进依法治校。转发了《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六批依法治校师范校创建工作的通知》,并印发了《驻马店市中小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了教育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部署会议和督导检查会议,对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依法规范办学行为。

二是加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将干部学法纳入干部培训年度计划,局党组计划组织学法4次,截止目前已组织学法4次,组织专题培训2次。举办了全市教育系统法治专题培训班,提升了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和依法治教能力。1025日,召开了全市中小学安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进会,要求全市教育系统切实增强做好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和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依法依规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深入开展。

十一、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机制情况

一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完善和调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构成和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印发了《驻马店市教育局依法行政工作分解》,明确各科室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工作职责和工作重点。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部署和报告制度,按照《驻马店市教育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指定专人负责教育系统及局机关的法治宣传、规范性文件审核和依法行政日常工作,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提供经费保障。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定期组织人员,深入查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2018年依法行政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

二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对不认真履职,导致本地本部门一年内发生多起重大违法行政事件、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不断加强对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依法行政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对时间紧迫的重要事项,根据情况随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

三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充分发挥互联网技术优势,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巩固考核机制,完善考核标准,优化考核方式,规范考核程序,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督促有关单位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补齐短板。

十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系统。理论学习不够积极主动,重业务、轻学习的思想依然存在,对当前热点理论思想和法律法规的学习也不够深入,不够全面,对于单位人员进行的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也有待加强。

二是相关制度不完善不健全。虽然推行了责任清单等制度,但是宣示意义大于实质意义,对于清单制度的落实没有有效的监督措施。

十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提站位强素质。充分调动班子成员的能动作用,增强全局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全局法治化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定期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法律知识、专业知识培训,做到人人能执法,个个过得硬,切实提高综合执法水平。

二是夯责任抓落实。将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列入全局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局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健全工作责任制度,完善领导机制,定岗定责,确保按时序、高质量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

三是重宣传树典型。实施法治建设工作过程中,要明确工作抓手,广泛宣传,把教育系统内干部职工发动起来,不断创新工作载体,引导参与全市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并通过确立、培育、发展法治创建联系点、示范点以及各类典型,逐步提高教育系统法治建设水平。

四是建机制促长效。继续认真贯彻《驻马店市创建全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的具体工作要求,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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