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教育系统“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
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省内外事故惨痛教训,巩固全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攻坚行动成果,深化安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有效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建国70周年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全市“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驻安委〔2019〕9号)有关要求,市教育局决定自2019年7月至2019年10月,结合全市“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攻坚行动(以下简称“攻坚行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以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为目标,以落实单位安全工作主体责任为主线,以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为抓手,深刻吸取我省和全国其他地方发生的各类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安全责任,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维护社会平安稳定。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领域,通过严密的安全监管、严格的督导检查、严厉的安全问责,切实推动风险自识、隐患自治、平安自保,推动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工作主体责任落实和意识提升,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形势稳定向好,为建国70周年大庆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二、“攻坚行动”范围和重点
从严从细组织实施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全面防范各类安全风险,持续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及有关单位、有关场所、有关岗位开展全覆盖式“攻坚行动”。重点对存在风险隐患较多的、事故易发多发的、有可能造成群死群伤和重大社会影响的单位、场所开展排查整治,主要包括:
(一)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建设“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健全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其他负责人为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体系情况;是否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党委(党组)定期研究工作,落实工作机构、人员、经费。中小学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校安全岗位工作指南》要求,是否细化学校各层面、各岗位的安全职责,并做到职责上墙。相关岗位管理和工作人员对具体相关安全工作制度、职责知晓率是否达到100%。是否按照要求设立有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保卫人员,并配备必要的防卫性器械、通讯设备,做到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场所、装备“六落实”;是否严格落实门卫值班制度,建立外来人员、车辆登记以及学生、幼儿接送等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严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情况;加大校园重点部位安防系统建设,完善一键报警装置、视频监控装置、紧急报警装置、电子巡查系统建设情况;是否根据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环境实际情况,在学校周边设置减速带、警示标志等,在学校门口设置隔离栏、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乡镇农村校园逐步完善围墙等物防设施,实行封闭管理。
(二)消防安全。组织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高层建筑防火综合治理情况;是否按照有关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及基本的灭火救援装备,并定期组织检测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宿舍内是否存在私自使用燃气热水器、取暖器、电火炉和其他易燃器具等情况;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电、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照要求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定期组织演练,按照要求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三)食品安全及疾病防控。
1.食品安全方面。学校食堂是否达到安全标准; 校园内副食品店、超市和餐饮点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是否有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两证是否齐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食堂食品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等各环节操作程序是否规范;学校食堂、日常饮用水、自备水源、二次供水等重要设施的管理和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加强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教育与管理情况。
2.疾病防控及报告制度。卫生知识普及、宣教、培训和体检工作落实情况,流感、手足口、腮腺炎、麻疹等传染性疾病防控工作台账是否完善,中小学校要落实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实施情况,突发公共卫生报告制度是否建立和完善。
(四)校车及交通安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工作开展,作用发挥情况;校车服务方案制定和实施情况;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在校车许可、安全监管工作中职责履行情况;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教育、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周边的安全警示牌、交通信号灯、斑马线、减速带等安全设施的配备情况;校园内交通标识和减速带等设施是否齐全,是否合理设置停车泊位,有无乱停乱放现象。
(五)教学教育设施和教学活动。校舍、围墙、体育等教学教育设施定期排查情况,是否使用 D 级危房。实习、实践活动、假期活动等集体活动的安全教育、安全制度、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落实情况,大型学生活动的审批情况。
(六)危险化学品和特种设备安全。开展危化品综合治理情况;危险化学品仓库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有无安全隐患;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危险化学品实行专室存放、铁门铁锁、双人双锁,并建立严格的进货、购买、领用、登记等管理规范;实验室危险爆炸品(如金属钠、金属镁、氧气、氢气、硝铵类化学品等)规范安全管理,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情况,实验设施设备是否安全运行,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特种设备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定期检测和维护保养情况,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情况等,对特种设备是否加强日常检查保养,委托专业公司定期检测维修。
(七)校园周边环境治理。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整治,治安、交通秩序、出版物市场、住宿场所、食品安全秩序情况;校园周边有无各类非法经营、违章搭建,机动车、非机动车是否乱停乱放,有无商贩摊点,中小学200米内有无设立网吧、歌舞娱乐场所等;城市学校重点时段落实护学岗情况;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开展情况;扫黄打非工作开展情况。
(八)教职工管理方面。校园内部工作人员背景审查,严把准入关情况。是否开展排查,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及时通报公安机关,并配合做好管控工作;对品行不端,不适合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员,是否及时调离并妥善处理落实师德“一票否决制”;掌握学生、教师思想动态,了解学生间、教师间、师生间及学生家庭的矛盾及化解情况;动态掌握校园及周边有潜在暴力倾向的精神病人、易肇事肇祸、扬言报复社会、重点上访、吸毒、心理失衡、对社会不满、曾因涉及违法犯罪活动被打击处理、闲散青少年等各类重点人员底数,登记造册情况。
(九)安全、法治和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国家安全法》和《反间谍法》宣传工作情况。安全教育中反欺凌、反暴力、反恐怖行为、防范针对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等内容开展情况;驻马店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开展专题教育应用情况;心理健康辅导室建设情况,是否建立心理健康和心理危机排查台账,是否开设心理健康课;中小学每月、幼儿园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应急疏散演练。
(十)预防未成年人溺亡方面。通过公共安全教育课、校园宣传、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组织开展防溺水专题教育,通过校讯通、短信、微信等向学生家长每周发送防溺水提醒信息情况。组织发放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和省专项办《告家长书》,强化学生“六不一会”(即不私自下水游泳或到水边玩耍嬉戏;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盲目下水施救;学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要求,增强中小学生自我约束能力情况。
(十一)思想教育和意识形态工作方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情况。是否加强课堂、论坛、讲座、研讨会、校园网、学生社团等管理;积极防范对学生的传销、诈骗、校园贷和社会人员进入校园煽动、串联、制造事端等;认真开展反恐反邪教防渗透工作;积极排查整治校园周边非法宗教聚会点;强化网络安全,严格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按照《网络安全法》规定,全面推进重要信息系统定级备案、等保测评和问题整改;按照国家信息安全政策和标准规范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网络与信息系统防病毒、防攻击、防篡改、防瘫痪、防泄密等技术措施及有效性。
(十二)防范校园欺凌方面。建立健全协调机制,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情况。是否定期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专项排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积极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向政法部门报案并配合处理。
(十三)配合落实校园周边治安防范措施及净化环境方面。组织力量配合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对校园周边治安乱点、安全隐患突出场所、黑恶势力和脏乱差环境排查摸底,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整治,推动落实校园周边治安防范措施,净化周边环境情况。
三、组织实施
此次“攻坚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9年6月下旬至6月底):根据市政府领导对开展“攻坚行动”的部署和有关文件精神,各县区教育局、各有关单位分别制定实施方案,进行安排部署和动员宣传,明确工作责任和具体分工。
(二)集中排查整治和督导检查阶段(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10月中旬):各县区教育局、各有关单位按照“三管三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开展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围绕安全工作主体责任落实开展集中督导检查,主要检查学校及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否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与实际执行是否存在“两张皮”问题、学校及有关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和各岗位是否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整治责任,重点整治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工作管理混乱、等违法违规问题。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9年10月中旬至10月底):各县区教育局、各有关单位,对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分析总结,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县区教育局、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做好当前特殊时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灾害防控的极端重要性,从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加强“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和推动落实。主要领导要率先垂范、务实戒虚,深入一线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要强化问责,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监管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二)狠抓安全工作主体责任。要把握问题关键,组织学校和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一线员工进行随机考试,对不知道其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不落实安全责任的,一律按照安全隐患对待。对在督导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进展迟缓、工作不力的,进行批评、约谈、通报、问责。对发生安全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个不放过”原则,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三)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要把“攻坚行动”推进与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主题活动结合起来,与“安全生产月”、“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各项专项整治和综合整治,以及年度各项安全稳定重点工作统一起来,统筹做好工作落实。
(四)做好信息统计报送。2019年6月29日前,各县区教育局、各有关单位,要将本次“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和安排部署情况报市教育局安全信访科。“攻坚行动”期间,各县区教育局、各有关单位,每月19日前要将工作进展情况和统计表报报市教育局安全信访科,定期向市教育局安全信访科报送工作信息,及时反映主要做法、工作进展和发现的突出问题。市教育局安全信访科定期向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汇总上报各地、各有关单位“攻坚行动”开展情况。
联 系 人:李雅明
联系电话:0396-2931016
邮 箱:zmdxfaqb@163.com
附件:全市教育系统“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攻坚行动进展情况汇总表
附件
全市教育系统“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攻坚行动
进展情况汇总表
填报日期(盖章): 年 月 日
单位(学校) |
检查 单位(学校)数量 (家/次) |
排查治理隐患 |
行政处罚数量 |
公开曝光 |
问责单位和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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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隐患 |
重大隐患 |
整 改 率 |
关闭 |
停业 |
取消办学资格 |
处罚 |
移送 司法 机关 |
曝光 |
联合 惩戒 失信 单位(学校) |
约谈 |
通报 |
下达 |
党政纪 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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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 |
已整治 |
排查 |
已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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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
(项) |
(项) |
(项) |
(%) |
(家) |
(家) |
(家) |
(万元) |
(个) |
(次) |
(家) |
(个) |
(个) |
(个)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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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电话: 分管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