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教基〔2019〕48 号
驻马店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暨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局直中小学校:
现将《驻马店市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暨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5月5日
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暨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规范中小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解决学生家长和社会长期关注的突出问题,树立教育、教师良好形象,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尊重青少年成长规律,认真梳理造成学生课外负担过重的深层次原因,从校内校外两方面着力,强化家校合作,坚持标本兼治、内外监管、综合施策、源头治理。通过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加强教育管理服务,科学监管校外培训机构,引导中小学校、广大家长尊重教育规律、转变育人观念,持续优化中小学生受教育环境,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回归素质教育本质,让中小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重点任务
(一) 开展中小学校办学行为规范治理
1.规范课程开设。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课程设置要求,开齐课程,上足课时。必须坚持"零起点"教学,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严禁“超纲教学”、“ 提前教学”。学校每学期初必须公开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全程接受监督。
2.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课后书面作业,小学三年级以上布置课后作业按照《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2018〕26号,以下简称“减负三十条”)要求严格控制。科学设计作业内容,提倡分层布置作业,不布置机械重复、死记硬背型作业。作业批改必须由教师完成,不得让家长批改作业。
3.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一律免试招生入学。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19〕1号)“十项严禁”纪律,禁止所有小学、初中通过考试、面试、面谈、考查等任何方式或擅自附加条件招生。
4.严格规范日常考试。按照“减负三十条”组织实施学生考试。学生考试成绩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应单独反馈给学生。严禁单纯以学业水平成绩评价学生;严禁将学生学业水平成绩作为教师评价和奖惩的主要依据。
(二) 开展教师有偿补课治理
1.严禁在职在岗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活动。在职在岗教师均不得从事课外有偿家教,不得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无论是否取酬)。重点查究教师“课上不讲、课后讲”行为。
2.严禁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个人拉生源。在职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诱导、推荐、逼迫学生参加校外辅导培训;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校外培训机构作宣传。
3.压实禁止教师有偿补课治理的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重视从源头上管好管住加重学生负担的问题,杜绝教师参加有偿补课。由市教育局组织局直学校、县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本县区中小学校签定《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规范从教行为承诺书》(参考模板见附件1),由学校统一组织全体在职教师签定《在职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承诺书》(参考模板见附件2)。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校长要担当起主体责任,传导压力,监督承诺的落实。
(三) 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治理
1.全面纳入监管范围。所有面向普通中小学生开展辅导培训的校外机构,均纳入监管范围。各县区采取多种方式,开展统计摸底工作,全面摸清校外培训机构底数。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办整改,否则取消办学资格。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符合办学条件的,一律指导督促其办理办学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责令其停止办学立即整改;对拒不办理证照的要依法取缔。
2.严格规范培训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必须遵循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监督下开展辅导和培训。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报授予办学许可的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举办者信息、培训教师信息、收费标准等要向社会公示。要严格按照备案的内容组织培训辅导,接受监督管理。严禁校外培训机构超纲培训提前教学和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各种等级考试及竞赛。严禁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进行招生宣传,严禁为各中小学校组织、代办以招生为目的进行的选拔考试。
3.健全完善监管体制。各部门建立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定期研究部署监管,组织开展联合执法监管行动。加强寒暑假、节假日等关键时间节点的监管。对超范围开展经营(业务)、不按照备案组织招生培训、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4.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制度,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各种信息公开方式定期向社会公布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和黑名单。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分别设立校外培训机构监督举报电话,建立监督举报工作台账,对社会监督举报进行核查、登记、处理、跟踪。各县区校外培训机构监督举报渠道4月底前报市教育局。
(四) 加强家长教育引导
1.加强家校沟通。发挥中小学校的主导作用,健全家长委员会制度,每学期要召开不少于1次家长会,围绕学生学业、思想等状况进行家校沟通,共同研究提出学生学业指导和教育引导建议。
2.加强家长教育。加强家长学校建设,学校每年至少为家长提供1次免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重点宣传普及教育知识,引导家长尊重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形成正确的成才观。引导家长理性看待校外辅导培训的作用,不盲目攀比。
3.接受家长监督。为把减负工作和杜绝有偿补课问题解决好,要重视发挥广大学生、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由各级学校组织,对全市中小学印发《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参考模板见附件3),将减轻学生负担和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办公室举报电话告知学生家长,接受电话、网络和信件举报。各县区和相关学校要有报必查,查实必究,做到零容忍。对市、县区教育局交办的线索具体,具有可查性的举报,所属学校负责认真查处,所属学校未调查清楚或未做出处理两次以上者,取消当年学校及学校党政主要领导评先表彰资格。
三、实施步骤
(一) 动员部署(2019年4月底前)
各县区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组织、推进和监督机制,层层动员部署。组织完成《致家长一封信》和学校、教师开展承诺活动,各县区落实情况于5月底前报市教育局。
(二)摸排统计(2019年5月底前)
由市、县区教育局基础教育部门和学校负责纪检监察的同志对市直学校和县区所有中小学校组织一次全市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情况调查(参考模板见附件4)。对所有面向普通中小学生开展各类校外培训的机构和中小学生参加校外辅导培训情况进行统计登记,统计汇总表于5月底前报市教育局,作为进行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治理的基础性数据。
(三) 专项治理(2019年4月至10月)
各县区按照"边摸排、边治理"的原则,开展专项行动。阶段性治理情况于每月底前报市教育局。
(四) 总结提升(2019年11月前)
对专项行动以适当方式进行督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下步工作计划和建议。市教育局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进行随机督查。各县区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的经验做法及时报市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区工作情况总结于11月底前报市教育局。
四、组织保障
(一) 加强工作领导
各县区教育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发挥联席会议制度合力,强化责任担当,全面做好组织实施。
(二) 明确责任分工
在专项治理办公室统一领导下,基础教育部门负责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规范和教师规范从教行为的管理、家校合作共育、教学课程进度审核等工作、校外培训机构教材审定,配合人事、师训等对违规教师的核查,责令学校查处;民办教育部门(校外培训机构发证部门)负责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规范;人事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协调有关部门对违规教师进行核查并提出处理建议,或按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师训部门负责教师师德师风教育,配合人事、基教等对违规教师进行核查;督导室协助配合基教、民办部门对中小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进行督导检查或专项督导检查;信访安全部门负责对举报的中小学校在职在岗教师有偿补课问题线索转交人事、基教等部门或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核查,对中小学校、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情况,按部门职责接转及回复工作,以及校外培训机构场所的安全督导检查。
(三) 坚持标本兼治
治理中小学生校外过重的课业负担,需要学校与家庭、社会通力合作,要切实加强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着力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家校合作共育的水平和质量。
(四) 强化责任追究
治理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问题,需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一起抓,对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和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严厉问责。教育部门对辖区内所管中小学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工作负监管责任,学校负直接责任,局长和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分管部门负分管责任。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问责追责。
(五) 加强宣传引导
各县区要广泛宣传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认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市教育局将成立由基础教育、民办教育、人事、师训、督导、信访安全、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和聘请学生家长代表、新闻媒体记者参加的监督员队伍,各县区也要成立监督员队伍,对违规办学、有偿补课和违规办班行为进行经常性督导检查。从2019年起,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纳入市教育局重点工作,定期通报治理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例。
报送材料联系人暨联系方式: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王 鑫 0396—2916765
市教育局民办教育科:刘明涛0396—2914126
市教育局人事科: 陈迎春 0396—2726618
市教育局师训科: 石 岩0396—2915823
市教育局督导室: 翟军磊 0396—2914208
市教育局信访安全办:秦 磊0396—2987726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付鹏
0396—2936218
材料报送邮箱:
zmdjcjyk@126.com lmt8504@163.com
举报电话:安全信访办公室 0396—2987726
附件:
1.全市中小学校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承诺书
2.在职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承诺书
3.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4.全市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情况调查表
5. 驻马店市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
专项治理行动监督员名单
2019年5月5 日
附件1
全市中小学校
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承诺书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等九部委《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精神,规范本校教师职业道德行为,我校向教育局郑重承诺:
1、严禁全体教职工利用职务之便动员、暗示或强制学生参加任何形式的课外学习、课余辅导、升学考试而收取钱财。
2、禁止校外培训机构到学校宣传,严禁任课教师(班主任)与校外培训机构勾结组织学生参加培训、竞赛以及与升学挂钩的各类考试。严禁公办教师未经学校同意,擅自在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兼课并获取报酬。
3、禁止学校在职在岗教师单独或联合举办或以配偶、父母、他人名义举办各类收费辅导班、补习班、提高班。
4、加强教学管理和考核,严禁教师“课上不讲课下讲”或占用学生休息时间有偿补课和讲新课。
5、严格控制学生课外作业总量,对各学科每日学生家庭作业量进行控制,确保学生每日书面作业量控制在规定时间范围内。
6、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学生在校时间,认真组织学生参加每天一小时的大课间和阳光体育课外锻炼活动。
7、引导教育学生不参加或少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教育学生坚决不参加未经批准的校外培训机构。
8、学校对发现的或群众举报的上述违规行为负责认真调查、坚决罚处,绝不姑息。
以上学校承诺,愿意接受上级部门及社会的监督,如有违反,追究学校领导的主体责任,当年,学校及学校党政领导不能参加各种表彰奖励。
校长签字: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在职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承诺书
根据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教育部等九部委《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要求,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切实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维护教师队伍良好形象,我向学校、社会及家长郑重承诺,决不从事有悖师德的如下行为:
1、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2、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它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3、利用职务之便组织、介绍、诱导、暗示学生到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并从中获利。向校外培训机构泄露学生成绩、家长电话等信息。
4、放学后(包括中午和下午)以辅导学生为名在校内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5、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名义或以所谓家长委员会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6、在社会各类托管、文化课培训等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
7、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学校的处理处分。
学校: 教师:
年 月 日
附件3
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您好!
孩子的健康成长关乎孩子一生的幸福!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赢在起跑线上,甚至投入了大量资金,将孩子送到各类培训班去学习,不仅增加了孩子的额外课业负担,也违背了青少年成长规律和学习发展规律,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对于孩子来说,在学校尤其是在课堂上的学习和活动是最重要的,是排在第一位的。当前全国上下正在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仍有不少培训机构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无法通过审批。为保护好您和孩子的安全及合法权益,在此温馨提醒广大家长朋友:您要理性看待孩子参与校外培训的作用。如果您的孩子确实有培训需求,要选择有资质的、正规的培训机构。
目前,我市正在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严禁在职教师组织、参加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学生及家长信息等行为;严厉打击校外培训机构无证办班、虚假宣传、违规招生等现象。我们真诚欢迎广大家长发现教师和培训机构有上述的行为的,请及时向市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小组办公室进行举报,希望您提供线索要真实、具体、可查。
举报电话:市教育局2666116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2936218 XX县教育局xxxxxxx
驻马店市教育局
2019年5月
........回.......执......单...........
《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已阅读。
学生家长签名 联系电话:
学生姓名 所在学校 所在班级
附件4
全市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情况调查表
学校: 年级: 班级:
序号 |
是否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班 |
所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班的具体名称、详细地点 |
是否学校老师介绍参加 |
是否学校老师在培训班上课 |
是否参加其他类校外培训班 |
1 |
|
|
|
|
|
2 |
|
|
|
|
|
3 |
|
|
|
|
|
4 |
|
|
|
|
|
5 |
|
|
|
|
|
6 |
|
|
|
|
|
7 |
|
|
|
|
|
8 |
|
|
|
|
|
9 |
|
|
|
|
|
10 |
|
|
|
|
|
说明 |
1.该项调查由学校负责纪检监察的同志逐班逐人进行,班主任、任课教师回避;2.需要填写“是”的,在空格内打“√”,需要填写“否”的,在空格内打“×”;3.校外培训班的名称、地址,要尽量写详细,无上述现象空格不填;4.调查结果以校为单位报送至县区,县区汇总后报市教育局。 |
附件5
驻马店市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监督员名单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 分管基础教育工作的副局长 贾振锋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 分管民办教育工作的副局长 魏继河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王贺娣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一科科长 邝长剑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二科科长 李 志
市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科科长 史法泉
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王金杰
市教育局师资培训科干部 张晓彬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孟 健
市教育局信访安全办主任 肖大田
市基础教研室主任 袁 杰
驻马店日报科教部主任 王 伟
天中晚报科教部主任 张 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