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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今年秋季正式实施13年免费教育
发布人:  信息来源:[db:来源]  日期:2016-08-25  打印本文  

人民网北京8月24日电 (记者 郝孟佳)近日,陕西省物价局公布了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根据标准,今年秋季学期起,陕西省正式实施13年免费教育(包括1年幼儿教育),对公办普通高中免收学费,民办普通高中收费也按照标准有所减少。

公告表示,陕西公办小学、初中,无论是农村学校还是城市学校,只能收取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两项费用,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和往年没有变化。变化较大的是,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陕西正式实施13年免费教育,对公办普通高中学生按照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现行分类收费标准免除学费,其中省级标准化高中800元、城市普通高中350元、农村普通高中200元。

从今年秋季学期起,在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按照公办同类学校收费标准免除学费,高出免除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普通高中的住宿费伙食费按照物价、财政、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根据标准,职业高中学费:文科700元/生,理科900元/生。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但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