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是
十年来,这些部门这样支持教师队伍建设
发布人:sxj  信息来源:  日期:2022-09-07  打印本文  


教育部政务新媒体“微言教育”(微信号:jybxwb) 2022-09-06 13:51:35

  9月6日,教育部举行“教育这十年”“1+1”系列发布采访活动的第十一场新闻发布会,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发展成就。发布会主会场设在教育部,分会场设在浙江省。会上,中央编办四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的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支持教师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情况。




 
  来听中央编办四局副局长张文斌的介绍——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编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把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保障作为工作重点,加强对地方机构编制系统指导,统筹各类编制资源,提高使用效益,创新供给方式,更好地满足中小学教育事业发展。现就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01
稳步提高标准
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国家标准于2001年制定颁布,分别按城市、县镇、农村等不同地域明确了高中、初中、小学的教职工编制标准。为切实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基础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2014年,中央编办会同教育部、财政部深入调研,在2009年将农村标准提高到县镇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县镇标准提高至城市水平,实现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统一。同时,明确要求向农村边远地区适当倾斜,重点保障村小、教学点的教职工编制配备。强化县域范围内中小学教师资源统筹,确保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保障基础教育发展需要和素质教育全面实施。
 
02
出台多项措施
切实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
 
  2019年,针对中小学在校生、教职工编制和实有人员变化情况,以及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学校学段之间人员编制配备不平衡、编制调整不及时、人员流动不顺畅等问题,中央编办会同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出台专门政策意见,指导各地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职工队伍建设。明确要求按照标准及时核定教职工编制,满足发展需要。加强存量挖潜,稳步推进各级各类公办中小学校机构布局优化,加强各类事业编制资源统筹调剂,重点用于补充中小学教育需要。鼓励教职工队伍管理创新,建立更为灵活的用人机制,支持教师跨校兼课、跨学段任教,推动教职工编制和人员的合理流动。规范中小学教育服务供给方式,鼓励体育社会组织和专业艺术人才为中小学提供教育服务,多方面满足中小学教育发展需要。
 
03
推动全面达标
有力提高教职工编制保障水平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中央编办坚持和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有效破解地区间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结构性矛盾,会同教育部专门出台文件,在全国范围开展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全面达标专项工作。工作开展以来,各地通过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行业改革精简事业编制,重点向基础教育领域倾斜;通过建立完善编制跨层级跨地区调整机制,加大对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和人口流入地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保障力度;通过运用大数据思维,有效盘活空编资源,化解编制闲置和编制不足并存的矛盾;通过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使违规借用占用挪用的教职工编制回归学校等。截至2022年6月底,全国省市县三级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已如期达到或高于国家基本标准,有效促进了教育资源的城乡均衡配置,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全面达标是新的起点。机构编制部门将在此基础上,与教育部门协同配合,持续跟进,落细落实,及时针对学龄人口、生源结构等新变化,不断做好区域、学校、学段、学科间师资力量的统筹优化和动态调整,真正把好事办好,办出实效,促进教育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来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司副司长蔡长华的介绍——
 
  很高兴在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前,第38个教师节来临之际参加有关教师工作的新闻发布会。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党的十八大以来,发展改革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始终将教育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事业的基础工作,在发展规划、资源保障上,聚焦关键环节、筑牢强师之基,推动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下面,主要介绍三个方面的情况。
 
  一是教育发展水平显著提升。教育是国家发展、社会进步的基石,教育投入是支撑国家长远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投入。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例连续10年保持在4%以上,教育成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第一大支出,一批重大教育工程得以顺利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得到有效落实。教育事业发生格局性变化,从“穷国办大教育”,向“大国办强教育”迈进。各级教育普及程度达到中高收入国家水平,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3.8年,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有效提升,从“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跨越,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增强,为民族复兴注入了强劲动力。
 
  二是教师育人环境不断改善。良校育学、良师育人。党的十八大以来,发展改革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2200亿元,支持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400亿元,带动各种资源,支持各级各类学校教学科研和生活设施建设,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育人环境有效提升。优化资源配置,支持薄弱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和住房建设,让他们留得住、教得好。通过“互联网+”等形式,促进优质教育资源扩容下沉。在提升学校硬件的基础上,教育投入更多向教师倾斜,增强教师的获得感和荣誉感。巩固完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加快推进高等学校薪酬制度改革,不断提高教师待遇和发展环境,教师队伍素质显著提升,全社会尊师重教氛围更加浓厚。努力实现全社会最美的地方是校园、最受人尊敬的职业是教师。
 
  三是师范院校建设全面加强。师范教育是“群学之基”,师范院校是培养教师的主阵地。党的十八大以来,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工程、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教育强国推进工程等,对师范院校建设予以重点支持。加大投资力度,支持北京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等80多所中央和地方师范院校建设,推动一大批师范院校加强教学科研和生活设施建设,提高教师培养层次,整体提升师范院校办学条件和师范专业办学水平,推动建立和完善以师范院校为主体、高水平非师范院校参与的中国特色师范教育体系。
 
  正是得益于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得益于社会各界对教师工作的鼎力支持,得益于教育投入不断加大、制度保障不断健全,才能持续塑造优秀人才争相从教、好教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
 
  来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副司长潘伟的介绍——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多个文件,部署解决教师队伍住房困难问题。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将符合条件的教师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201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强调要依法保障教师权益和待遇,保障教师享有住房等优待政策。2021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明确了一系列支持政策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帮助包括教师群体在内的新市民、青年人缓解住房困难。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配合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印发了《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等文件,指导各地推进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快解决教师队伍住房困难问题。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做好公租房保障。部分省区专门印发文件,鼓励县(市、区)政府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积极建设公租房面向符合条件的教师供应,改善了一批教师的居住条件,为稳定教师队伍发挥了重要作用。据统计,截至2021年底,全国有36万青年教师通过公租房解决了住房困难问题,促进了教师们安居乐业、安心教学。
 
  二是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各地按照国办文件精神,积极支持学校等各类主体利用存量土地和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有的利用本校自有土地建设,有的利用存量房屋改建,建设筹集了一批保障性租赁住房,实现拎包入住,缓解教师队伍的住房困难问题,帮助学校和老师解决了后顾之忧。截至今年7月底,全国已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60万套(间),能够解决700多万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问题。
 
  三是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截至2021年底,北京累计筹集共有产权住房房源约8.3万套,上海累计签约13.6万户,杭州、南京、广州等城市也积极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符合当地申请条件的教师可以申请。
 
  下一步,将会同教育部等部门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指导督促各地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着力解决好教师队伍的住房困难问题,为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住房保障,促进教育事业更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