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是
驻马店市第二初级中学 开展文明交通进校园知识讲座暨“小手拉大手”电动车秩序整治教育活动
发布人:局办公室王梅枝  信息来源:驻马店市二中  日期:2021-03-23  打印本文  

 


为了全面落实驻马店市政府《关于依法整治规范中心城区电动车秩序的通告》《驻马店市依法整治规范中心城区电动车秩序集中攻坚行动方案》,校长曹文营、党委书记梁宗京高度重视本次攻坚行动对电动车秩序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在校领导班子会上认真学习了驻马店市教育局依法整治规范中心城区电动车秩序集中攻坚行动(驻教创建[2021]2号)文件,成立了“驻马店市第二初级中学依法整治规范电动车秩序集中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驻马店市第二初级中学依法整治规范电动车秩序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列出了依法整治规范电动车秩序集中攻坚行动责任清单,强调了学校办公区和家属院的电动车管理,严把校门口、家属院门口出入通道关,未悬挂车牌和未恢复出厂设置的电动车不得进出办公区和家属区。教师、学生、家长主动签订承诺书,主动登记自用或接送学生上下学的电动车的信息等。

为了让广大师生树立正确的交通安全意识,养成文明交通、安全出行的良好习惯,2021322日驻马店市第二初级中学举行了文明交通进校园知识讲座暨“小手拉大手”电动车秩序整治教育活动。

市二中校长曹文营(右二)、校党委书记梁宗京(左三)副校长胡向红(右一)、副校长许可(左二)、人民街派出所社区警务大队长王慧霞(左四)、民警袁莲霞(右三)

本次活动由市二中政教主任李芳主持,校长曹文营、党委书记梁宗京、副校长胡向红、许可,人民街派出所社区警务大队长王慧霞、民警袁莲霞出席本次活动。

人民街派出所、社区警务民警袁莲霞(右三)讲解交规知识

市二中八(12)班王逸飞(左一)宣读倡议书

文明交通,安全出行,此次活动要求遵守交通规则:“宁停三分不抢一秒”,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之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小手拉大手”劝说,家长不驾驶无登记挂牌和加蓬改装等违规电动车接送孩子上下学,师生主动签订不驾乘加装车蓬挡风被和无登记挂牌电动车承诺书等已经成为自觉行动。为积极响应市政府号召,市二中人奋勇争先,人人争做安全文明交通的践行者,愿为维护平安驻马店建设和驻马店高质量跨越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