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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科
发布人:局办公室梅子  信息来源:局办公室  日期:2023-08-08  打印本文  

承担全市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宏观管理;指导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组织落实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的发展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拟定全市基础教育的基本教学文件,规范办学行为,指导全市中小学用书的选用工作,推进教学改革;负责全市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指导全市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德育、校外教育;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对未成年人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工作;指导全市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