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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民办教育科)
发布人:局办公室梅子  信息来源:局办公室  日期:2023-08-08  打印本文  

职责:综合指导全市民办教育改革和发展;负责全市民办教育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民办学校的引资办学工作;统筹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管理,负责民办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年度检查。
   负责承担全市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培训管理工作,指导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党的建设,拟定校外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校外教育培训(含线上线下)准入条件、办学规范和收费监管等相关标准和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负责监督指导、组织协调辖区内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指导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社会竞赛等活动;及时反映和处理校外教育培训重大问题。